㈠ 獨生子女證可以退還嗎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九條 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經過批准再生育的,應當在領取生育證時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從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關的獎勵和優待。
㈡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可否取消
獨生子女辦理之後是可以取消的,但是需要退還之前所領取的所有補貼獎勵。
已經領取《專獨生子女父屬母光榮證》的夫妻,符合國家條例規定申請再生育的,應當從批准之月起停止各種優待,交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還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然後從所屬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領取審批表,填寫完成先在社區蓋章,再在辦事處蓋章,然後由區計生局審批。
辦理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要的提供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㈢ 獨生子女證可以退嗎
一般不可以退,但是如果他現在符合生二胎的條件可以申請一下
㈣ 獨生子女證領取後是否能退回需要哪些手續
最好先辦理獨生子女證,這樣才能報銷生育險什麼的。如果將來要二胎,只需要版將領取的獨生子女權獎勵費退回單位,單位開個退錢的收據(如果單位沒發,則開證明說沒領過)就行,其他的沒有影響的。至於光榮證,在辦二胎的時候戶籍街道會告訴你退給誰的,沒什麼手續最多是交接的時候開個證明啥的。
個人認為還是辦了比較好,至少你要二胎的時候能證明你之前只有一個孩子,不然的話還要找地方開證明,證明你沒辦理過光榮證和獨生子女獎勵費,而且二胎給你開婚育證明也沒個依據,到那時候更麻煩,不了解情況的這種證明沒人願意開,更折騰人。
呵呵,說的可能有點亂,總之個人認為要二胎的時候,什麼都沒有比退證麻煩多了。
PS:本人沈陽計生幹事一枚,外地的估計也是這個情況,這年頭找社區開證明什麼的很糾結的。
㈤ 獨生子女證從哪個部門辦理
計劃生育職能已經合並到衛生健康委員會里,但是2016年以後已經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
㈥ 獨生子女證現在停辦了嗎
看具體情況:
今後抄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