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 子女繼承權
1、「這些錢該怎麼給我姥姥和我姐姐分」:
(1)其中的8000元喪葬費:不能分,應給實際辦理喪事的人。
(2)另外的17萬:其中還應有具體的賠償項目,比如:如果你姐姐還未成年,應有你姐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這錢也不能分、只能給你姐姐;但如果她已經成年,沒有這一項了;
如果你姥姥在你舅舅出事時已經是植物人,這17萬中應有你姥姥的被扶養人生活費,這筆錢也不能分、只能給你姥姥。
17萬中扣除以上費用後的剩餘部分:由你姥姥、你姐姐共同繼承,鑒於你姥姥已經成為植物人,可以要求適當多分。
2、另外:你姥姥已經成為植物人,應由監護人進行要求分割你舅的遺產並負責管理使用你姥姥的財產,你姥姥的監護人,應是你媽媽或你姥姥的其他子女,對於誰做監護人有爭議的,可以請居委會或村委會指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3、你舅舅只是「贍養」你姥姥,不是「撫養」。
4、建議:如果你姥姥只有你舅和你媽媽兩個子女:你媽媽責無旁貸是監護人,應找來你姐姐分割財產並承擔對你姥姥的監護責任。
5、你舅舅除以上賠償之外的其他財產:由你姥姥、你姐姐共同繼承。如果你姐姐已經成年、卻並未對你舅盡贍養義務、連你舅的葬禮也不參加的,在分割遺產時可以適當少分給她。
❷ 父母的房產,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法定為個人財專產的屬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❸ 父母對子女房屋繼承權
1、A的母親對A的房屋有多少繼承份額?兒子又有多少?
A的母親和A的兒子專作為法定繼承第一順屬位繼承人繼承A的遺產,兩人繼承份額相等,各佔1/2.
2、如果A的兒子要變賣這套住房,需要A的母親簽字同意嗎?
要的。繼承開始之後,繼承人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兩人是共有關系,共有權人處分房屋,必須得到三分之二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因此,A的兒子買賣房屋必須得到A的母親的同意。
3、問題補充:
如果A的母親沒有去公證,那A的母親去世後,所佔的房屋繼承份額是全部歸A的兒子所有,還是A的母親的子女(即A的兄弟姐妹)所有?
歸A的兒子和A的兄弟姐妹等額繼承。A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自然享有繼承權,而A先於A的母親死亡,A的繼承份額由其直系晚輩血親即A的兒子代位繼承。
❹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能有繼承權嗎
且,我現在已60多歲了,不能找事做來養活自己了,所以也指望這些遺產來養老送終。為此專,我不同意把老伴的遺產屬拿出來分割。請問,根據我這種情況,子女們還可以要求分割遺產嗎? 鍾桂蘭鍾桂蘭同志: 不論是村規民約,還是風俗習慣都不能與法律法規相違背。如果相悖,則不具有法律效力。「父母均去世後,子女才能繼承遺產」,這只是你們當地的風俗習慣,而且據了解,在不少人當中也的確存在著這樣的認識誤區。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夫妻、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之間的繼承權和被繼承權是平等的,在你老伴去世後,兩個子女和你都有權繼承你老伴的那份遺產,並不是在父母均去世後,子女才能繼承遺產。 從你來信可知,你現在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那麼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一些遺產給你。
❺ 父母是否可以立遺囑將全部財產繼承給其中一個子女
父親(被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把房產給兒子繼承的。
根據《繼承法》,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拓展資料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純蘆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做彎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自書嘩汪、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❻ 父母是否有子女遺產的繼承權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回國繼承法》第十條 (法答定繼承)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因而作為父母有權繼承自己的遺產。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