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內蒙古包頭1977年獨生子女費是什麼標准
我覺得那是的獨生子政策,因為一九九七年好象獨生子女證在當時也給不了幾個錢的,
② 內蒙古以前辦了獨生子女證,現在生二胎,以前的獨生子女補貼還返還嗎
以前是獨生子女的時候,你享有獨生子女的權利,當然是無可非議的,現在生了二胎,那麼久,不在享有這個政策性的照顧了以前領的那些費用,也不用再退還
③ 內蒙古自治區非城鎮戶口有獨生子女補貼么
只要符合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計生政策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對於非城鎮戶口有獨生子女補貼。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六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單位給予獎勵和優待。獎勵標准應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牧區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牧民自願的原則,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促進計劃生育。
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牧區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農村牧區的獨生子女戶、雙女戶家庭,在土地及草牧場承包、宅基地劃分、就業培訓、合作醫療、改水改廁、沼氣應用、新技術推廣、扶貧開發、移民搬遷、危舊房改造和社會救濟等生產、生活各方面應當給予優待和照顧。
第四十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繼續享受下列獎勵:
(一)每月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農牧民獨女戶夫妻每月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適當補助托幼費;
(三)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的獎勵。
旗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體獎勵標准。
第一款所列獎勵經費按照下列辦法發放:
(一)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發給;
(二)農牧民、城鎮無業居民等其他人員的獎勵費由各級財政設立專項經費分級負擔;
(三)流動人口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負責。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第四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戶籍所在地旗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一次性發給相當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牧民人均純收入一倍至三倍的扶助金。
④ 內蒙古退休人員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什麼
你可以問一下當地的勞動保障熱線12333
⑤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下崗退休人員有沒有獨生子女補住金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下崗退休人員有沒有獨生子女補助金?內蒙古烏蘭察布市下崗退休人員有沒有獨生子女補助金?這個問題本人認為你如果是獨生子女夫妻,應該到你退休時的單位,勞資部門去咨詢辦理
⑥ 呼和浩特市老人領取獨生子女補貼有這個政策嗎
很多地方都有,你可以直接打電話給省衛計委
⑦ 內蒙古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各地區的標准也不相同,這個問題你只有到你所在居住的街道辦事處詢問一下具體規定
如果你是少數民族可能還有照顧
⑧ 內蒙獨生子女費一年能給多少錢
2010年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標准和發放對象。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責任單位。
夫妻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單位各發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工工作單位,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工作單位發放全部。單位聘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有單位按月發放一半。下崗未再就業職工由原單位發放。解除人事關系的職工,其獨生保健費由原單位發放到子女十四周歲止。勞動合同未到期的職工,單位提前解除關系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發放到合同期止。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或城鎮未從業.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單方領證的對象獨生子女保健費由持證人單位發放,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