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年福州生育津貼怎麼算多少錢,福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流程規定
一、福州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以下產假天數計發:
(1)順產98天;難產(含剖宮產)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流產(含人工流產或引產):懷孕未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妊娠)月流產的42天;懷孕滿7個(妊娠)月流產的98天。
(3)放置宮內節育器的7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的3天;輸卵管結扎的30天;輸精管結扎的15天;輸卵管復通術的30天;輸精管復通術的15天。
二、福州生育津貼領取條件流程,生育保險產前檢查和生育津貼支付流程:
1、女職工住院生育(含分娩、流產、引產)時,提交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服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給定點醫院,由定點醫院審核有關生育證件,即時刷卡結算生育醫療費。
2、凡在定點醫療機構刷社會保障卡結算分娩費用的參保人員,不需要到醫保中心申領。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企業參保女職工的產前檢查費和生育津貼,於出院結算次月底統一匯入參保職工社會保障卡上的海峽銀行賬戶。
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前檢查費於出院結算次月底統一匯入參保職工社會保障卡上的海峽銀行賬戶。參保職工應及時至海峽銀行激活銀行賬戶,以便上述款項轉入。
3、醫保中心各管理部賬戶信息修改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人當場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承諾單》,當場辦結;申請材料不齊全,出具《缺件告知單》,由受理人員當場提出初審意見。
4、下沉社區平台賬戶信息修改辦理流程:
社區工作人員審核參保人員提交的報銷材料是否齊全,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將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拍照並通過系統傳輸回所屬醫保管理部,當場辦結。
(1)福州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以上辦理的依據主要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主席令第35號)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第十三條職工應當自生育之日起12個月內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相應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所需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材料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
參考資料來源:福州政府網-生育津貼怎樣計算?
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生育保險產前檢查費和生育津貼支付
② 福州正常退休為何沒有每年一千二百元獨生子女補貼到單位是否可以取得這平等的本應該享有的補貼
那個地方也沒有你說的這種補貼。自2002年國務院,國家計生委就下發文件,在職人員退休後由企業發放一次性獨生子女養老補助獎勵。看明白了:一次性。
③ 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 福州。閩清是發多少啊!
你的問題有兩個提問!我一個一個回答!!!!1、先說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獨生子女證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以上只說的是獨生子女費的發放問題!!不少於10元,發到14周歲為止不在發放!!!至於獨生子女的其他獎勵政策,例如分紅、分地、升學、宅基地等等的獎勵,你沒有問,我也就不再給你復制粘貼!!!!建議參考《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2、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後,每個月能領多少錢的問題!!這項獎勵政策大概是在2005年左右國家開始實行的!也標志著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從單一的控制人口到獎勵扶助的轉變!!!這項政策是針對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或者是雙女戶制定的!!
是每個月不少於50塊錢!!一年一共是600塊錢的獎勵標准!一直獎勵到老人去世!這中間的600塊錢幫扶款,會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適當調整!!!!一般是一年發放一次!!!!
④ 福州國企下崗失業人員獨生子女費補貼多少
閩國企下崗失業人員可申報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從2015年1月1日起,我省把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納入福建省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范圍。居民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咨詢,抓緊時間辦理相關事宜。
省衛計委和省財政廳近日為此專門發出通知,明確了相關人員需符合的條件。
首先是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或合法收養;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
第二是,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包括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因企業生產經營等原因而下崗或待崗,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與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已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等。
對於需確認其下崗失業人員身份真實性的,只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辦理:(一)《下崗證》;(二)《再就業優惠證》;(三)《就業失業登記證》;(四)《就業創業證》;(五)領取失業金或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金等費用的相關證明;(六)縣及縣以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證明》。
符合條件的居民可攜帶材料(具體材料可咨詢所在地社區)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填寫《福建省城鎮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請表》,同時也可咨詢所在地社區是否有截止時間,以免逾期不能辦理。
⑤ 福州市獨生子女補貼只有下崗工人才能領取嗎
不是只要符合獨生子女標準的都可以領這是對計劃生育的補貼不是對下崗的補貼
⑥ 福建省民政廳80歲以上老人及獨子的有多少錢補助
2017年福建80歲以上老人有否享受政府補貼。
⑦ 福州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官方文件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答:2009年1月1日後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
2、新的獎勵政策與舊的獎勵政策有何區別?
答:一是改退休時獎勵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獎勵;二是改給予一次性獎勵為每月兌現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單位單位支付為各級財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蓋無子女人員;五是兌現舊政策獎勵時無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新政策則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對象是哪些人?
答:該夫婦所生育的子女屬無同胞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的均屬於獎勵對象。
4、如何認定撫養關系?
答:以再婚時帶進現家庭的子女是否達到18周歲來界定:超過18周歲(含18周歲)視為沒有形成撫養關系;沒有達到18周歲視為形成撫養關系。
5、個別到退休年齡但未達到女性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獎勵年限的,認為舊政策退休時就能拿獎勵金,現政策還要等5年,提出異議。
答:新舊政策獎勵方式有所不同,舊政策是一次性獎勵,退休時兌現獎勵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領取獎勵金,由於退休時間存在差異,如企業女職工50歲退休,退休時就按月領獎勵金的話,算下來就比55歲退休的女職工多拿9000元,同樣是獨生子女父母,同樣是公共財政兌現獎勵,享受的獎勵政策也應當是一致的。因此新獎勵政策按年齡時間劃定,為的就是體現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婦生育了一個子女,小孩9歲因車禍死亡,該夫婦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領取獎勵?
答: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或收養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確定前,可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扶助政策確定後按其執行。
7、某夫婦咨詢他們一直沒要孩子,也算是為國家作出了貢獻,能否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答:獎勵是一種利益導向機制,計劃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子女,國家沒有倡導不生育,實際上不生育對國家和家庭並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無子女的人員不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
8、「城中村」轉制居民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享受何種獎勵?
答:屬獨生子女父母的,轉制前領取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金,轉制後可依申請享受每月150元的獎勵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時終止;屬純二女家庭的,原獎勵政策不變。
9、某人咨詢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終身沒有結婚,能否享受獎勵?
答:不能享受獎勵。因非婚生育是違法行為。
10、為什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獎勵政策覆蓋了無子女人員,而新政策沒有覆蓋,是否政策前後不一致?
答:政策的變化是以省條例為依據,原省的獎勵政策包含了對無子女的補助,但新修訂的《省條例》修改了原獎勵辦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廣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規定,明確適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執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執行,也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11、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後戶籍發生同城遷移,在遷移期間如何發放獎勵金?
答:戶籍遷出後當月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仍由遷出地發放,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如遷出後未及時辦理遷入手續的,遷出當月由遷出地發放,遷入當月由遷入地發放,期間戶籍空檔期無法發放獎勵金的責任由其本人負擔。
⑧ 2019福建獨生子女補貼是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嗎
如果是全面放開二胎生育政策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就可以領取14歲以下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⑨ 福建省獨生子女政策獎勵什麼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 優待與獎勵
第三十三條
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推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等制度。獎勵和扶助標准應當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逐步提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多渠道籌措資金,設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用於對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的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以前,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領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一次性領取不低於一千元的獎勵費 ,並享受相關的優待與獎勵。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夫妻所在單位各發一半;一方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工作人員一方所在單位發給全數;雙方均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財政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 ,享受下列獎勵與優惠:
(一)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
(二)在培訓、就業、就醫、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
(三)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照顧;
(四)實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補助費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補助費;(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級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
第三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夫妻 ,除享受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獎勵與優惠外,還領取 不低於三千元 的獎勵費,費用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
第三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生育獨生子女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 ,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給獎勵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子女 的夫妻,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放 特別扶助金 。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適當提高扶助標准。獨生子女死亡、傷殘的夫妻和因計劃生育手術引起並發症的人員,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關規定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第三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生育獨生子女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家庭,遭遇家庭成員死亡、傷殘或者重大疾病的,按照本省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第三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費、獎勵扶助金、特別扶助金,國家規定的標准高於本省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生育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有關優待和獎勵。
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 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 。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⑩ 事業單位的人員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補助金嗎
對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償已經改為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獎勵或者扶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10)福州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