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認可在戀愛中占據很大分量,父母阻撓的愛情要堅持嗎
你平常在談對象的時候,不管對方是窮還是富,人品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選擇那種人品,三觀都比較正的人。談對象,因為這樣的話以後的婚姻才不會受到傷害,因為那一些三觀不正,人品不正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心術不正。所以對於這種人以後也不會幸福的在婚姻中 。
㈡ 我的父母阻止我們的戀情,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
戀愛,這個詞在學生時代一直是禁忌。不管是在初中還是在高中,都會掛上早戀的名號。甚至有些家長對於自己子女的管控十分嚴格,即使子女已經成年,還是不想讓他們太早的談戀愛。原因是因為他們年紀尚小,很難確定對方是否是自己想要過一生的人,如果是抱著玩一玩的心態就沒有必要去談戀愛。
我們完全可以有理有據的跟父母去講這件事情,跟父母講述自己的觀點並且展示雙方處理事情的能力。讓父母明白眼前的人早已不是之前鼻涕一把淚一把的小男孩、小女孩了,已經長大成人了。而有一些父母在阻撓子女戀愛的原因,是因為與對方家境不符,反對這門親事。古代講究門當戶對,但是在今天這個婚姻自由的時代。如果還保有原有的那種思想,難免會引起子女的叛逆心理。所謂兒孫自有兒孫福,子女不用和家裡打的不可開交,和父母解釋清楚,大部分的父母還是很開明的。
㈢ 家長有權對子女的談戀愛行為阻止嗎
成年子女已經脫離了家長的監護,有自己進行獨立的社會活動的權利,從法律上說家長是沒有權利阻止子女談戀愛。但父母阻止子女談戀愛都是出於關愛,從這個意義上說父母當然有關愛子女的權利。
㈣ 愛情為什麼父母喜歡在裡面阻撓
當然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不受傷害了,他們有他們的看法,如果你真的愛他,爭取到她父母的喜歡才是最重要的
㈤ 父母為阻撓十五歲女兒戀愛傷其發膚是否合法
父母採取暴力手段阻止子女戀愛是不合法的,而且作用也會適得其反。
難道不懂子女是到了青春叛逆期了么,不懂叛逆期的孩子,你越阻止他做什麼事他就越愛反著來么?
不管這時候的孩子出了神馬問題,是早戀還是愛逃課啊之類的,做父母的不能一味責罵,有時候甚至動手打人,應該靜下心來,好好跟孩子溝通。
而且,做父母的首先要擺正心態,早戀雖然不對,但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吧,我們也曾年輕過,也曾春心萌動過,這是人之常情,古代男女15歲都可以婚嫁了呢。
成年人大都經歷過情愛,有幾個能說自己的愛情能耐長久的?更何況根本不懂愛情真正含義的未成年人了,很多事情只是一時好奇而已,或者是覺得好玩,或者只是互相萌生了那麼一點好感,再隨大流地談什麼戀愛,現在早戀幾乎算是潮流了吧。
這個時候,家長發現了,好好跟孩子溝通下,說好各種利害關系,再做好監督,不要讓他們做什麼傻事,說清楚做傻事的後果。。之類的,總之,堵不如疏,很多時候很多事情,這句話是很實用的。
最後,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都是希望能給孩子最好的,什麼都想為孩子規劃好,各種操碎了心,只是有時候用的方式方法不對,不要老是把孩子當不懂事的小孩,其實他們也是很有想法的,做好溝通,互相體諒吧。
㈥ 父母干涉子女戀愛違法么男女雙方相愛,男方條件不是很好,女方條件很好。家裡百般阻撓以斷絕母女關系為
其實父母不是要和你斷絕關系,你應該懂得!婚姻自由,無權干涉;戀愛也是自由的,但是父母干涉卻不違法吶!你是怕你以後和他在一起吃苦,而且你家境好,你男友的家境不是很好,很多習慣、風俗什麼的,你現在沒有在他家生活,只是為了愛情而變得很盲目,很多家境懸殊很大的最後都沒什麼好的結果,當然也有很多不錯的,但是這些不錯的是要雙方都付出很大的努力,可是都是被父母精心呵護的孩子,又有幾個人能真正的做到體察他人呢
㈦ 父母干涉子女的戀愛關系,是為了什麼
在父母看來,他們干涉甚至主宰子女的婚姻,是他們應盡的義務與責任,也是他們疼愛子女的具體表現。還有一些從情感上,他們依然希望孩子在成年以後依然和自己最親,所以子女戀愛就會失落,覺得子女會必然和自己疏遠,他們就失去了重要的地位。
其實父母有父母要做的事,子女有子女要做的事,要有邊界感,才能生活的更好。 而且子女都是成年人,都是有著自己的判斷力和選擇能力的。如果父母一些好的意見當然可以接受,畢竟父母是過來人,比子女懂的都多。但是有些決定還是要自己去做,畢竟未來的路是要自己去走的。
㈧ 有沒有什麼文學作品說父母干涉子女的愛情的不一定要整本書都是,有這個情節就行
《西廂記》的故事中,相國之女崔鶯鶯與窮書生張琪相愛,但是崔老夫人因門不當,戶不對而堅決反對。後來張生金榜題名,兩人終成百年之好。
在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和他的妻子劉蘭芝伉儷情深,相濡以沫,但是焦仲卿的母親卻一心想為焦仲卿重娶一個有錢有勢的人家的女兒,因此對媳婦劉蘭芝百般挑剔,無端屈辱;並以死相脅,要求性格軟弱,愚忠愚孝的焦仲卿休妻另娶。
宋代詩人陸游與他的妻子唐婉也如焦仲卿與劉蘭芝一樣,為父母所迫而分離,兩人同樣深情不改,在唐婉被迫重新嫁人十年後,一日在浙江沈園春遊與陸游不期而遇,此情此景,陸游悵然淚下,賦《釵頭鳳》一詞(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浥鮫綃透。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莫,莫,莫!),題園壁間,唐婉見了這首《釵頭鳳》詞後,感慨萬端,亦提筆和《釵頭鳳·世情薄》詞一首。不久,唐婉竟因愁怨而死。又過了四十年,陸游七十多歲了,仍懷念唐婉,重遊沈園,並作成《沈園》詩二首。(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非復舊池台。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夢斷香消四十年,沈園柳老不吹綿;此身行作稽山土,猶吊遺蹤一泫然。)
像這樣因為父母的干涉而產生的的愛情悲劇還有《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朱麗葉》等等。
㈨ 女方父母有權阻止其子女自由戀愛嗎
這不是有沒有權的問題而是權與利的問題。
首先,我們來談談權。任何一個父母都有管教和愛護子女的義務,這種權力來自於法律賦予的責任,也是父母處於良心而行使的權力,但這只局限於未成年人。我們對未成年人的理解一般在18歲以下的年齡段,不過現實的情況,只要子女還處在求學當中,還需要父母給予經濟上的支持和幫助,那麼,父母都有教育、監督、引導和建議的義務和權力,這是社會、家庭、父母和子女的共同需要。其次,我們再來談談利。任何一個子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父母的所有言行都是為了子女和自己以及家庭的健康發展和幸福快樂,都是以追求未來美好生活為目標的努力。這種追求美好生活是所有人共同的願望,更是父母對子女的期待,也是父母能夠給予子女的幫助和牽掛。不難看出,利益在此時顯得尤為重要,並使自己的言行朝著未來利益的最大化方向去發展。
我國的《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以二人情感為基礎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在婚姻的前期戀愛階段,父母參與子女戀愛對象的抉擇,並不是一件違法的事,然而,卻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一個幫助的作用。社會不提倡父母對子女的婚姻袖手旁觀,也不提倡過多地干涉,這完全取決於各父母對子女關愛的程度。我相信,父母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因為他們見到的、聽到的、遇到的、體會到的遠比年輕人要多、要深、要廣,他們的思維遠比熱戀中的情侶要明智、要有遠見。相信父母、參考父母的建議是每一對熱戀中人們聰明的選擇,無論是受到啟迪或是受到暫時的傷害,都是為了謀永久的幸福。
如果戀人們確是真情、真心、真誠相愛,那麼,你們可以通過父母的建議,改變自身的不足,修正不利因素,由不利逐漸變有利,由不許逐漸變准許。一對健康幸福的戀人,一定是會受到來自社會各方人士的羨慕和祝福,會受到除戀人以外更多人的鼓掌與歡喜。因為,戀愛是美好的,我們應該把握美好的時光,獲取美好的戀情,享受美好的日子。祝福!
㈩ 父母有權阻止子女戀愛 交往嗎
父母的阻止有用嗎,有時候只會適得其反,倒不如順其自然,並且孩子成年以後,父母也是沒有這樣的權利,可以義務的勸解,但是沒有絕對的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