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費如何計算
回答:離婚後,對於子女的撫養費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因此,撫養費的計算方式及數額可以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如果給付撫養費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也就是說,如果需要一方負擔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不需限制在月總收入的20%-30%的幅度之內,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這個比例,比如以40%左右的比例負擔,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而月總收入,是指一個人一個月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總數,例如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獎金以及其他補貼等。
如果給付撫養費的一方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按照上述固定收入的比例確定。具體給付數額,人民法院會根據當事人實際收入情況,參考同行業平均收入統計數據綜合認定。
首先,子女的實際需要是首要考慮因素,這既是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的體現,亦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客觀要求。子女實際需要是指根據子女實際情況,應能維持其衣、食、住、行、學、醫等的正常需求。需要注意的是,撫養費的數額應當以正當且必要為限,即使撫養義務人具有較高收入,當子女提出不合理的過高要求時,也可以拒絕。
其次,子女撫養費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及經濟條件,經濟收入穩定、經濟條件較好的父母可多支付;經濟收入較低、經濟條件不好的父母可少支付。
最後,在司法實踐中,確定撫養費的數額,一般首要審查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而後考察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撫養費的支付的目的是滿足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等需要,撫養費的支付應符合父母的客觀支付能力。但若父母的經濟條件較好,願意負擔更高的子女撫養費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必一定與當地生活水平相一致。
因此,離婚後,對於子女的撫養費數額,建議父母雙方協商,一般情況下,給付撫養費的期限至子女十八周歲止,但是父或者母協商願意給付子女十八周歲以後的撫養費,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② 父母離婚後子女贍養費
父母生育小孩後離婚的,如果離異父母沒再婚的,即可能會造成單親孩子。因此,當子女長大後,有些人就以為父母既然已經分開過了,那麽只需照顧直接撫養自己的一方,對於另一方則沒有相應的贍養義務。但是,父母離婚後,子女是否要負擔贍養費得按照法律規定確定。
而按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並且,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因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所以,離異不能成為拒絕贍養父或母的理由。
另外,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所以,如果子女以父母離婚為由拒絕贍養父母中的一方,父母可以向法院主張權利,並且無不需要給付贍養費的情況的,法院將會判決子女積極支付贍養費。
其實,撫養和贍養屬於不同的法律關系,所以即使父母離婚,但是該負擔的贍養義務並不因此減少。但是,有些人因為離異父母再婚,並且再婚後也生育有其他孩子的,所以想當然以為自己不用再承擔贍養費,其實這個想法也不是正確的,一旦自己未支付贍養費,也可能會被起訴處理。
③ 現在離婚子女撫養費標准多少
回答:撫養費應當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子女無論由母親還是由父親撫養,另一方都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
活水平確定。分兩種情況:一是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一定
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工資總額的計算,應當包括
工資、較固定的獎金、崗位補貼等。二是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
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准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
水平。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
利潤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④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回答: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各地區具體數額各有不同,但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溫馨提示: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夫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額,如果因為剛離婚一方暫沒有工作,也可以協商寬限處理,請冷靜溝通,不要過於激動,為了孩子的更好成長,請您對於孩子問題不要太過計較得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四十三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五條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十八條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⑤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回答: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期限和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雙方先行協商,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對於撫養費的數額,一般首要審查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而後考察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之所以子女的實際需要是首要考察因素,一方面,撫養義務人應滿足子女的正常學習和生活,盡量為其提供良好的物質保障;另一方面,也應和子女實際需求相符,即撫養費的數額應當以正當且必要為限。此外,子女撫養費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及經濟條件,如果未直接撫養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也可以用財物折抵撫養費。
如果未直接撫養方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是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需要注意的是,月總收入,是指一個人一個月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總數,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工資、獎金以及其他補貼等。
如果未直接撫養方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固定收入的比例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⑥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樣的啊 如果你們兩個人協商不好的話就讓法院判決 你盡量收集一些 孩子跟他不利的證據出來 對你就有利可
⑦ 夫妻在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子女每年的生活開銷來決定子女的撫養費,還有就是根據父母的實際收入來確定。
⑧ 離婚後的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
據此,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
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
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負擔能力;
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確定子女撫養費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⑨ 夫妻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標准什麼
子女撫養費的標準是按照父母月收入的20~30%去執行,具體數額原則在800~2000元/月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可以適當提高撫養比例,但一般不超過月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