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證錄取小學可以加30分。現在獨生子女證已經取消,在深圳孩子錄取公立小學用計生證還能加分嗎
公立部分小學可以,但需要認識內部人員幫你加,如果沒有認識的那就算了因為絕大多數對外都是不加的
Ⅱ 全面放開二胎後,有獨生子女證幼升小在深圳還能加分嗎
估計這種政策不會有的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Ⅲ 深圳幼升小不是民辦搖號嗎,為何還有最低錄取積分
在深圳上學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家長都是第一次申請學位。為此,也不是很明白具體的一些申請流程以及相關政策。就拿深圳幼升小來說,為了提供一個更好的教育環境,讓更多的孩子都能正常的上學,政府制定了最低的錄取積分來控制入學的門檻。
那麼,深圳升小的加分項都有哪些呢?以寶安區、南山區、羅湖區為例:
寶安區:
深戶:社保、計生、戶政加分;
非深戶:除了社保、計生、戶政可以加分,還有一個針對在深時間長的家庭的額外加分項目;
南山區:
1.學位申請人家庭計生加分項(滿分為 1 分);
2.學位申請人戶籍時長加分項(滿分為 7.5 分);
3.學位申請人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繳納社會保險時長加分項(滿分為 11.5 分);
羅湖區:
按相關政策要求,對不同情況給予一定加分。
1.獨生子女加1分;
2.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
3.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
4.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 分;
5.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6.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綜上我們不難看出,社保繳費年限、住房租賃憑證、深戶、居住證、獨生子女證都是積分的加分項;為此,准備在深圳讀書的小朋友的爸爸媽媽一定要早做准備,保證社保不能斷繳,另外,條件滿足的爸爸媽媽可申請為深圳戶籍;
Ⅳ 外地戶口深圳上學積分怎麼算
深圳有6個區,每個區政策不同的……
另外是不是辦理了居住證、是不是有學區房也是一個問題呢……
請參見南山的簡要政策
Ⅳ 在深圳積分申請學位,需要獨生子女證嗎
不需要,但有的話可以加分
Ⅵ 積分入學的深圳政策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10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2013年申請福田區小一或初一學位,家長可填報三個志願。其中第一志願為居住地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學校錄取時先錄第一志願,如全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填報志願時,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調劑作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區教育局不再安排公辦學校,家長需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接收。同時,27所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戶的小孩已經申請過某小學(或初中)的學位,在該小孩上學期間,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該套住房向該學校申請學位。 在這項被簡稱為「積分入學」的新政中,戶口的重要性明顯降低,「房產」的地位顯著提升。福田區小學入學進行的積分排名中,「無戶口、有學區住房」的學齡兒童,比「有戶口、租住學區住房」的學齡兒童平均積分高出10分左右。而在鄰近的南山區,本區戶口最高能折算成20分的積分,而相應的學區住房,最高卻能折算50分。
南山區積分入學政策
從南山區教育局獲悉,該區已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試行辦法」。從今秋起,該區公辦初中、小學新生學位,將以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學位。
據了解,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共設置了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第一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20分。其中深圳戶籍分為3類,A類20分,學生是本學區戶籍;B類15分,學生是本學區掛靠戶籍;C類14分,學生是非本學區戶籍。
第二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50分。該積分項目把學區內購房分為7類,把學區內租房分為8類。
第三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該項目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9類。其中獨生子女(含雙胞胎)得20分,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得13分,政策外第三胎(有罰款手續)得0分。
第四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其中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得10分。
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規定,該區公辦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各學校在規定時間張榜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及其所得終審積分,家長也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贊成
戶籍的鐵板被撬動,這贏得了一些好評。一些網民在論壇上認為,擁有商品房比擁有戶籍的市民更應該獲得優先入學的資格,因為「有房就是家,而不是戶口」。
在深圳都會城市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陳宏看來,深圳推行的積分入學政策,不再把具有深圳戶口作為最重要的衡量指標,而是把學生家長對深圳經濟發展建設所作的貢獻作為依據。「這一政策進一步打破了橫亘在戶籍與學位之間的藩籬,具有積極的意義。」陳宏說。
反對
不過,在另一些人看來,調整後的新政,對沒有房產的本地市民來說帶有歧視色彩。
南山區戶口可得20分,獨生子女可得20分,父母就業情況可得10分,房子是上一年租的可得2分,這樣算下來總分只有52分。這個分數,顯然拼不過那些有房子的。另一些家長則言辭激烈地加以指責,認為「積分入學」新政有「嫌貧愛富」的嫌疑。 南山區教育局面向媒體解釋說,積分是入學錄取次序的依據,不是入學的門檻。只要符合基本的入學條件,積分再低也會安排學位,符合條件的孩子未被申請的學校錄取時,將按相對就近的原則分流到其它學校。
對於外來人口遠遠多於戶籍人口、優質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的深圳而言,本次「積分入學」的改革,只是政府多年來解決外來人口子女讀書問題的嘗試之一。 1、公開透明
要求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積分標准公開,積分結果公開,學位安排公開。而且,積分入學辦法實施前,各區都向社會進行公告,並做好溝通、解釋、宣傳工作。
2、分區統籌
各區根據區情制定科學的積分細則,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工作納入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綜合積分
各區實施辦法均將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居住年限、社保或營業執照、計生情況等作為綜合積分因素,住房並非唯一積分項目;根據住房類型設置不同分值,體現了各區特點和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如果不加區別,會造成新的不公平;是否擁有房產並不是區分貧富問題,一些有房戶仍到其他地段租房或買房,以求子女能進入理想的學校,說明房產問題具有復雜性,不能簡單化。
Ⅶ 深圳龍崗小學積分入學是怎樣計算的
龍崗區小學積分入學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願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積分低於第一志願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志願學校的,可被第二志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按優享學區---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順序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在學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購房合同按照備案時間,學區戶籍按照申請人父母戶籍遷入學區時間)。(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志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系我市其它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龍崗區積分類型及加分項
(一)有關加分項具體說明(所有加分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居住時間計算方法
①、計算起始日期: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提交房屋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如備案時間早於起租時間,按照起租時間開始積分);提交特殊住房申請材料且申請人戶籍在所申請學區內的是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房屋租賃信息、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不計算居住時間。
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4月1日。
2、社保加分計算方法
以申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繳納的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交月份的累計月數)為准。2020年因疫情影響,按照上級要求,將只驗核養老險累計繳交月數來計算加分。
計算方法:社保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4月1日,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只計算填寫的一方。
3、計生加分
①申請人如需申請計生加分,請於網上預報名前進行計生信息的確認。
②計生信息通過市衛健委信息系統進行驗核,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4、優享加分
①、試點學區
2020年,在麓城外國語小學--怡翠實驗學校--南京師范大學附屬龍崗學校共享學區、賢義外國語學校--信義實驗小學共享學區試行優享學區,即在共享學區內為每所學校再劃定一個優享學區(優享學區具體范圍見本指南「小學招生地段」)。
②、計分方法
家長可選擇所屬共享學區內任意一所學校作為第一志願學校,若第一志願選擇對應的優享學校,可獲得2.5分優享加分(優享加分僅在共享學區內有效)。
(二)、有關積分復核具體說明
家長申請學位審核合格並有核定學區積分後方可參加學位排隊。審核不合格、無核定學區積分的,家長可向學校提出復核申請。因以下原因確認不合格的,學校不受理其復核申請:
①、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或查無此人;
②、房產證證件號碼不存在,或過期,或產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輩);
③、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證件號碼不存在,或租賃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積不是整套;
④、登記的居住信息登記地址和填報的居住地址不符;
⑤、社保目前已中斷繳費或電腦號不存在。
Ⅷ 學校辦理獨生子女加分我兒子的戶口不在本地可以參加加分嗎
要辦理獨生子女加分,我兒子戶口不在本地,可以參加加分嗎?這塊的話,如果說學籍在的話,就可以加分
Ⅸ 深圳入學積分如何計算
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9)深圳上小學積分外地獨生子女加分嗎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10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2013年申請福田區小一或初一學位,家長可填報三個志願。其中第一志願為居住地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學校錄取時先錄第一志願,如全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填報志願時,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調劑作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區教育局不再安排公辦學校,家長需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接收。同時,27所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戶的小孩已經申請過某小學(或初中)的學位,在該小孩上學期間,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該套住房向該學校申請學位。
Ⅹ 深圳積分入學公平嗎
每年3月下旬,是深圳市秋季申請入學的時間。今年,「積分」成為了家長熱議的關鍵詞。據了解,從今年起,深圳將在全市試行「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辦法,3月28日開始申請。是不是深圳戶籍、在學區有沒有住房、租房年限等條件,都將換算成孩子入學的積分。
積分入學的實施,切斷了戶籍與學位之間的聯系,被不少人寄予了「沖破戶籍藩籬」的厚望。但也有聲音認為,用積分形式對學生進行分門別類並不科學。深圳積分入學,究竟能否實現公平?
積分如何計算?
積分入學,具體來說,就是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讀條件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實行統一積分,並根據積分情況排序,安排學位。積分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基礎分,另一個是加分。具體規定包括申請人家庭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入戶時間、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者營業執照和計劃生育情況等等。
就基礎分而言,深圳市各個區的標准並不一樣。以羅湖區為例,根據申請兒童監護人的戶籍和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等5個學位申請等級,先按類別順序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在羅湖擁有住房但不是深圳戶籍的就屬於C類,而沒有住房有羅湖戶籍的屬於D類,這樣按照「類別優先」的錄取方法,沒有深圳戶籍的學齡兒童也可以入學。
同樣,加分辦法各區也各不相同。以羅湖區為例,如果是深圳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家長在學區的連續居住時間加分,每滿1個月加0.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非深戶籍兒童,按申請兒童父母累計繳納社保或營業執照的營業時間計算積分,在已繳社保或已營業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0.1分,加分累計不超過10分。
據深圳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之前,深圳市的適齡學位申請人按戶籍、住房情況簡單地被分為ABCDE等幾大類的做法,已不能適應當前市民子女日益強烈的入讀公辦學校需求。
積分標準是否科學?
深圳市積分入學制度的出台,讓非深籍家長王女士安了不少心,「好像弱化了戶籍概念。沒戶籍,滿足相關條件也能申請,只不過分數不同。但無論如何,起碼不用再糾結讓孩子回老家還是上民辦了。」
但也有不少家長表達了心裡的擔憂,「看似切斷了戶口和入學資格之間的關系,但新設置的加分標准就一定科學嗎?」
家長的擔憂並非多餘。此次深圳各區出台的辦法中,也因為有房和有戶口在不同區分別享有不同類型加分的標准,引發了公眾「學區房和戶口誰更重要」的討論。對此,深圳市教育局也僅規定各區結合實際設定評分項目和分值,對「租房深戶」和「有房非深戶」誰更優先卻並未給出明確劃定。
其實,「積分入學」並不是件新鮮事。番禺、中山、東莞等地在兩三年前就開始了積分入學制度的探索。但就在一個月前,東莞積分入學方案因主要指標為父母學歷、職稱高低等而被公眾質疑門檻太高、涉嫌歧視。
積分入學,是否摻雜歧視?
深圳全面推行「積分入學」制度,因為放開了以往戶籍和學籍之間的關系,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提供了就讀公立學校的機會,而被不少人寄予了厚望。有網友認為,細化的積分項目將以往對外來人口不開放的公立學校學位申請透明化,在現有教育資源配置的條件下是一種積極態度。
但也有專家表示,這樣的「積分制」在本質上並無益於教育公平的推進。
「看似公平,實則是負向政策。」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不管採用何種標准積分,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受教育對象進行分門別類的劃分,就是對受教育者受教育權利的侵犯,從本質上說也是違法行為。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表示,「積分制入學」的背後折射的還是各地教育資源不均衡,而要真正實現教育公平,僅僅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難成功。「不能夠僅靠地方來解決孩子義務教育的保障問題,因為如果這樣的話,流入人口越多,當地財政壓力就越大,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通過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來真正保障受教育者的平等受教育權。」
「除了要加強義務教育階段的辦學能力外,整個城市化進程中的各項建設也要跟得上,比如全方位的戶籍改革。」儲朝暉表示,「歸根結底,需要建立的是一個長期的均衡機制,而並不是一個看似合理的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