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對成年子女說話刻薄,罵畫挖苦。小時候到現在每次說教都尖酸刻薄,以前還會頂嘴,現在管都不想管了。
努力吧,以後遠離他們到自己喜歡的地方上班,眼不見為凈了。
『貳』 當父母聽不進成年子女想法,說話傷到子女的自尊心,子女真的可以不在意父母這種想我沒
當父母聽不見成年子女的想法說話,傷到子女的自尊心,子女當然可以不用在意父母。
『叄』 父母限制兒女人身自由觸犯了什麼法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專、和睦的家庭環屬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附帶規定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所以,父母限制兒女人身自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肆』 父母有權利限制已成年孩子的自由嗎
成年人了已經有自己的思想系統!自己做什麼心裡都有一個底!如果論權利那那是沒有的了,但那是親情是不能用權利來衡量的!父母的做法也有他們的做法,應該和他們溝通互相理解
『伍』 父母如何與成年子女相處(一):過度的愛也會造成傷害
這位知友,父母應該如何與成年子女相處?
子女已是成年人了,作為父母的,在對待子女的方式也應該要變一變,不要再像子女小時候的那樣了。那麼,父母應該如何與成年女子相處?
說話上要注意,不要動不動就罵,動不動就打
子女已是成年人,有他(她)的尊嚴;作為父母的,要懂得顧及子女的尊嚴,給子女的面子。
家裡有什麼開心的事和不開心的事可以與子女一起分享
家裡有什麼事都可以與子女說下,分享給他們知道;與子女處於一個平等的位置。
家裡的事情,應該叫上子女一起參與
子女成年了,長大了;家裡的一些事情也叫子女一起參與決策;比如,家裡買房;采購電器;家私等等,這些可以叫子女參與;多聽聽子女的意見。
把家裡財政狀況攤出來給子女知道
讓子女知道家裡的經濟狀況,使子女有承擔家庭的責任心;若子女已參加工作,應該與子女商量,要子女承擔一部分的家庭開支;即使家裡根本不需要子女的那些錢來生活。這樣可以培養子女有家庭的責任心。
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時,可以與子女多聊聊人生的規劃
子女長大了,有自己的一套思想,平時可能會不容易透露他們的想法;父母就要多與子女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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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子女已結婚,作為父母,有時間的話可以多幫他們
在你們力所能及的地方多幫子女,幫他們照顧下他們的子女等等;大家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照顧;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摘自網路經驗
『陸』 父母限制兒女人身自由觸犯了什麼法律
年滿18周歲且無精神疾病具有中國國籍的人稱之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能夠以自己的行為獨立參加民事法律關系,行駛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也就是說你能夠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民事權利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也就是說你對你的財產和人身具有絕對的支配權同時具有抗辯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你的財產權和人身權利。(部分參考來自於《民法學》王利民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的確像2樓所說你父母只要不是限制你上學、吃飯、求醫等權利,就沒觸犯法律。
18周歲之前家長是你的監護人,比如你打架傷人了別人,家長必須賠錢,責任不在你而在你的家長。同樣,他們有權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因為你不能對你的行為負責,那時候的你是未成年人,總之,家長沒有放重大的錯誤(比如強奸你),你只能順從了。注意看法律上的說法,那是「年滿18周歲」的情況下說的,其他的法律上有賦予家長權利。
『柒』 父母有許可權製成年子女的人生自由么
成年人不再受監護,應該有自己的自主權。報警也不會管的,更不可能賠償。不過我主張還是多和父母溝通,曉之以理,越別扭越不容易解決問題。
『捌』 父母控制子女的自由是否算犯法
這是違法行為,法律規定公民具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權利,父母限制子女的自由是屬於違法的。
『玖』 為什麼一些人到中年的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控制欲很強
都是從那個年紀過來的,吃過的虧,不希望子女們再次吃虧,所以看到子女的一些會犯錯的舉動,會採取行動制止,並不能說是控制,只能說是希望子女少走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