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省區出台了"獨生子女照料假"
上世紀70年代,我國開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期間產生了大量獨生子女家庭,伴隨而來的,是這些家庭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在父母生病時,獨生子女往往有些分身乏術。為了緩解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壓力,今年以來,不少地方紛紛出台了貼心政策。
四川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醫治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低於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
河南規定,凡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期待「獨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實施!
Ⅱ 人大代表建議實施獨生子女護理假,這個「建議」的目的是什麼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指獨生子女家庭,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該給一定的假。在假期期間,不得扣除工資、補貼、獎勵等相應的福利。
這是人大代表的建議,主要是針對獨生兒女無法全面照料老人的事情。隨著老齡化的提升,疾病纏身是大多數老年人的現狀。而獨生子女有可能在外工作,沒辦法照顧好老人。甚至在父母生病住院時,都無法去探望。
我認為這個建議很有必要,雖然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但實際上在福建、廣西、寧夏等十多個省份,出台了相關的政策。經過這次建議,相信很快就會在全國推廣。
實行護理假,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對相應企業進行照顧,比如說稅收補助,幫助企業去降低成本,促使他們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二是獨生子女需要自律,假期是用來看望老人的,而不是讓自己休息、度假的。
只要這兩點全部落實,才能讓護理假起到作用。當然,在實施之後也要進行監督。一方面是監督企業,一方面是監督員工。
Ⅲ 勞動法已經取消獨生子女加一個月的假期了嗎
1、勞動法規沒有取消獨生子女,增加產假的假期的,只是每個省的規定略有不同的。
2、法律規定:《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Ⅳ 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年休假以外的帶薪假嗎
是的。
在眾多關於獨生子女父母養老政策的議案、提案中,設立「內獨生子女照料陪護容假」成為關注點之一。此前,全國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在取得成功經驗後,有必要在全國范圍推廣,讓更多的人享受到這一制度紅利。
據新華社報道,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包括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等。其中廣西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黑龍江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Ⅳ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內容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當初這項政策在學術界爭議很大,當初實行的「一孩」政策而言,當時就遭到一些學者的反對;然而,報刊、雜志和其他輿論工具所充斥的僅是對「一孩」政策的贊譽,不同的觀點卻無聲無息。不同觀點的學者沒有機會「堅守自己的話語權」。這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結果,當初提倡一胎化的學者成了政策制訂者,政策制定者又反過來掌控了學術話語權。不同意見的學者不能發表文章,探討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學術刊物,千篇一律是與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簡直不象學術刊物。學術世界是現實社會發現與糾正錯誤的最後一道防線,由於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學,一開始這道防線就被摧毀了。計生的一些後果,往往不是由計生委與學術界發出警覺,反而是人大政協發出呼籲,比如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社會嚴重老化的壓力等等。
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社會現實
山西省政府組織探索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有別於商業保險機制,這在中國是首開先河,呂梁、晉城、晉中三市地被列入國家首批市地級試點。呂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對獨生子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實行分段獎勵、一保
險等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山西省是中國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的首批試點省份,分段獎勵是指,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保險是指,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女方滿40周歲或雙女絕育家庭從落實絕育措施之日起,可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不低於800元投保金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縣、鄉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負擔。優惠政策還有,獨生子女家庭減人不減地;獨生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收學雜費,屬收費高中生的免收30%的費用;免費為困難的計生戶培訓1-2種生產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體義務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鄉統籌,每年免費為領證獨生子女的母親進行一次生殖健康檢查等。
北京鼓勵獨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北京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和老齡化問題。她同時表示,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
針對網友提出的國內一些地區放寬高學歷、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會松動,李芸莉表示,一個人的素質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學歷高的不一定素質就高。的社會保障政策城市比農村好,農民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比城市要大,應該適當照顧一些農村的人。因此現行的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至於人口結構問題,李芸莉表示,政府對於國家的人口結構問題、年齡結構問題有考慮,實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資源的一個過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們這一代人就可以生兩個子女了。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這樣對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的問題,老齡化的問題都有好處。
Ⅵ 幾個省份落實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
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請假到身邊陪護不再是奢望。全國老齡辦2017年全國「十大老齡新聞」發布會上傳來消息: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包括河南、廣西、福建等。比如,河南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每年累計20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休假福利,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保證好政策能夠落地執行,除了靠用人單位的自覺性之外,還需以此為契機,推動企業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制定細則,讓好政策在執行中不跑調走樣。同時,有關部門還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進而讓「帶薪護理假」成為子女的真正權利,成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當然,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也並非就能解決所有的養老問題。事實上,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社會機構服務能力的提升等方面,才是更為關鍵的環節。
Ⅶ 獨生子女護理假亟待統一立法有什麼意義
近年來,不斷有專家學者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將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在總結地方經驗後在全國范圍推廣,上升至國家層面統一立法。
不過,實行獨生子女護理假的省份依然偏少,且護理假長短不一,享受的福利不盡相同,在全國層面出現不公平和不均衡的問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多名代表和委員建議國家立法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呼籲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代表的養老普惠政策應當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權益保障法規,而不僅僅是各個地方出台時間不一、力度大小不一的實踐探索。
從政策層面,建議國務院出台專門文件,明確在全國范圍實行統一的獨生子女護理假。從立法層面,建議將獨生子女護理假列入勞動法並出台配套舉措推動落實。諸如,對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到位的企業,在財稅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激勵,對違規企業施加懲戒。
期待有關立法部門抓緊總結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的地方立法經驗,盡快將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立法從地方版升級為國家版,實現國家層面統一立法,讓所有的獨生子女家庭都能享受這一制度紅利。
Ⅷ 福建省為保障獨生子女照料假設置了什麼法律責任
2017年3月1日,《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其中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獨生子女「照料假」體現了各地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和民生關懷,無論對個人家庭還是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照料假」給獨生子女提供了盡孝盡善的好機會,有利於密切家庭成員關系,構建溫暖有愛的家庭氛圍,也有利於形成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希望能夠早日落到實處!
Ⅸ 代表建議增加獨生子女看護假,這能夠解決未來的養老問題嗎
我認為這樣的建議是一個十分好的建議,因為在現在很多老人都沒有自己子女的照顧,因為我們在現在可以說工作是十分忙的,而且在現在可以說基本我們的父母生病之後我們的老人無法得到照顧,這對我們老人來說就是一件十分不好的事情,因為在我們老人老了之後都希望可以得到我們子女的照顧,因為子女的照顧可以讓我們老人更快的恢復,但是我們都知道的事情是現在公司請假都是十分不容易的。畢竟是我們父母從我們小時候一直照顧我們到現在,所以我認為增加子女看護假是十分有必要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決我們老人孤單的內心,這對我們老人來說自然也是一件十分好的事情,因為可以讓我們子女照顧,那麼自然就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所以我認為這位代表的建議是應該得到我們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