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臨沂市沂南縣還辦獨生子女證嗎
實施全抄面兩孩政策後,在襲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
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辦理,部分地區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部分地區至今仍未公布截止日期,也就是說一直可以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補領新證不受時間限制。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Ⅱ 我是山東的人,現在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過申請後國家可以發給《獨生子女證》。
由於內我容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Ⅲ 事業單位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我們是臨沂,郯城的
結婚證,准生證,出生證,單位的證明
Ⅳ 山東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在煙台辦,他們不辦就告他行政不作為
Ⅳ 山東省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三)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1、夫妻雙方戶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一方戶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戶籍一方的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五)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計生部門、社區工作站可以開展調查核實,10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核實符合發放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發放條件,書面告知申請人。
Ⅵ 臨沂市蘭山區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用小孩的出生證明 和 你結婚時候領取的准生證 去你們當地的計生委就可以
你有單版位的話權 直接交給單位的工會主任 或者婦女主任
沒有單位的話就直接交計生委 就是你從哪地方進站檢查 就交哪個組織部門
或者村裡 小區里組織進站檢查 什麼部門組織 就交什麼部門
Ⅶ 臨沂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向相關部門(比如當時發放准生證的部門)申請,並採取相應節育措施(上環或結扎)就可以了
Ⅷ 山東省農村怎麼辦理獨生子女證,辦理完有什麼優惠補助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8)山東臨沂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享受以下待遇:
1、依據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生育一個孩子後採取節育措施不再生育的,經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待遇:
2、夫妻均為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少於五元,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夫妻均為農業人口的,從集體提留或鄉(鎮)、村企業留利中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少於六十元。
3、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夫妻一方為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為農民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獨生子女保健費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月起,到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