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贈與已婚兒子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贈與已婚兒子的房產如果有在合同中說明只屬於你兒子,那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內產,如果沒有說明容的就是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中第三章說明: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
(二)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父母贈與子女房產算夫妻財產嗎擴展閱讀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