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80後獨生子女,給我媽買了超齡保險,我媽就不能享受獨生子的待遇嗎謝謝回答
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因為給你媽買的超齡保險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沒有任何關系。沒有任何政策規定這樣的情況不能享受。所以可以的。
⑵ 農村己辦了獨生子女證的還可以享受到60歲後領取福利嗎
1、你已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 並且以後不再生二胎 這樣到60歲以後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福利的
2、如果以後生了二胎 就不享受獨生子女福利了
⑶ 超齡獨生子女 享受政策嗎
你指望享受哪些政策呢?按理說,獨生子女的享受政策應該由當地政府大力宣傳的,而且各地規定的獨生子女優先優惠政策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網路上很難得到你需要的准確的信息。
建議你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⑷ 是獨生子女但是超齡了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對於大部分省市,領取第二胎指標還是非常困難,細則執行上要根據內容。
⑸ 沒辦獨生子女證那六十歲後是否有補助
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
60歲以後肯定不享受
獨生子女政策給的待遇
⑹ 獨生子女證上的『』不再享有條例規定優惠政策是什麼意思
就是憑這個獨生子女證,不能再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了——
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回的獨生子女,答可以享受到眾多優待。包括自發證日起到14周歲止,每月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單位發給的獎勵費。
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一般不再發給獨生子女證,但是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⑺ 請問辦理獨生子女證是超齡了不能辦理的嗎
不是的,我家親戚孩子都上小學了也給辦理呀。(哈爾濱地區)
⑻ 為什麼已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卻享受不到待遇
就是早生獨生子女證和父母光榮證全部有為什麼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呢
⑼ 購買了超齡保險後,我們當地政府現不給予獨生子女待遇,怎麼辦。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