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律規定以及政府機關各部門職責業務劃分,我國公民想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需要到所在地區的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辦理。
一、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要雙方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
2、《申請書》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二、獨生子女證辦理資料: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
2、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3、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
5、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拓展資料】
(1)甘肅省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從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但是目前,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變更,新政策下國家支持各家各戶生育二胎、三胎,以緩解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年輕勞動力、生產力不足等情況。
B. 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回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答、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C. 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辦理的條件和程序都在這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D. 我要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具體流程
辦理獨生子女證應該提交的資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版意見。
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E. 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程序:
一、辦理機構: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二、工作時間:正常工作日
申領程序: ①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②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30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③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註:出生證明,准生證,〔還要加蓋父母雙方單位的章〕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父母雙方原件,復印件〕父母及小孩合影,到所在鄉政府辦理,更准確的應先給您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打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