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所得稅與獨生子女費
自2006年1月1日起,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新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每月1600元,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三條修改為:「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二、第十八條修改為:「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說的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是指納稅義務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1600元。」
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五條:「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四、第二十六條改為第二十七條,修改為:「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16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數額的費用。」
五、第三十五條改為第三十六條,修改為:「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二處或者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七條:「稅法第八條所說的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同時,對條文的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貳』 獨生子女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叄』 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不征個人所回得稅。有關文件答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其中規定: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肆』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伍』 獨生子女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不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陸』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征個人所得稅
這要分兩種情況。
1、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所取的工資、薪金不用交個稅
2、如未到法定回退休年齡,根據有關答規定,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或提前離崗手續後,從元任職單位取得一次性收入的,應按從辦理退養到法定退休期間的月份進行平均,並於當月領取的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基數,在減除扣除數後對照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應納稅額=(當月工資薪金+一次性內部退養收入-1600)*稅率-速算扣除數
你的信息不完全,我只能說這么多,具體的你自己算吧,我想你說的應該是第二種情況。
回答希望滿意!
『柒』 獨生子女補貼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回干問題的規定〉答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捌』 上述補貼、津貼到底是屬於個人所得稅的免稅收入還是屬於不征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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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
上述四條都是免稅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1、從根本上來說,免稅收入是國家優惠政策,對於某些該交稅的經營活動准予其不交稅,有可能是鼓勵此項經濟活動;而不征稅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稅的活動;
2、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於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並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比如一些政府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
3、根據稅法的一些規定:免稅收入,本身已構成應稅收入但予以免除,屬於稅收優惠項目。具體包括以下4項: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性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