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從8月1號開始對獨生子女發放補貼是真的嗎
農村年滿60歲的獨生子女父母發放補貼,孩子沒有
❷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發多少
2018年,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最新政策,如下:
一、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在孩子18周歲之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❸ 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開始實行的啊
這個問題已實施,只是有些地方政府沒有落實: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❹ 2020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根據區統一安排,2020年失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定於2020年12月上旬開始發放,具體
事項規定如下:
1、發放時間: 2020年12月1日開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發 );
2、發放地點: 各社區居委會;
3、隨帶證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戶口簿、失業證、結婚證(或離婚協議);
4、享受年齡: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已婚育齡婦女可參加免費B超檢查;
6、發放中應明確幾點:
①離婚者應帶離婚協議,按離婚協議和有關享受規定:子女判誰共同生活方享受;
②2020年農轉非無業人員今年不享受;
③2020年6月30日前失業由原單位出具有否享受過證明可領,7月1日後失業在原單位
領取;臨時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間由現用工單位發放。
⑤在失業父母戶口地社區領取。
❺ 2020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為1月份起。
以商南縣為例,從1月份起,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再按月發放。縣財政局根據衛計部門審核確認的名單,負責將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按年度直接撥付到個人工資賬戶。
對差額撥款單位幹部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縣財政按年度一次性撥付到該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發放。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明確分管領導和股室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此項業務的審核、申報工作,確保無一遺漏。
(5)8月起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保健費申報發放的相關要求規定:
1、縣衛計局計生家庭發展股對各主管部門報送的《申報名冊》逐個審核確認,並負責對全縣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分類匯總,以正式文件報送縣財政局。
2、對相關材料不全、一時難以確認的,要結合單位工資發放資料和計劃生育管理檔案,逐人核查,嚴禁漏報、錯報、重報現象發生。
3、對在申報審核過程中,故意弄虛作假、套取獨生子女保健費的,一經查實,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❻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是什麼
2020年失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定於2020年12月上旬開始發放,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1、發放時間: 2020年12月1日開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發 );
2、發放地點: 各社區居委會;
3、隨帶證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戶口簿、失業證、結婚證(或離婚協議);
4、享受年齡: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已婚育齡婦女可參加免費B超檢查;
6、發放中應明確幾點:
(1)離婚者應帶離婚協議,按離婚協議和有關享受規定:子女判誰共同生活方享受;
(2)2020年農轉非無業人員今年不享受;
(3)2020年6月30日前失業由原單位出具有否享受過證明可領,7月1日後失業在原單位領取;
(4)臨時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間由現用工單位發放。
(5)在失業父母戶口地社區領取。
(6)8月起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❼ 我國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所謂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❽ 2020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大約10一11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報,當年10一11月份發放。
所以大約10一11月你發放。
你的情況應該是子女已經超18周歲或沒有按規定申報造成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前必須每年申報領領獨生子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