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戶口怎樣隨子女遷入上海
上海接收外地戶籍的人通過結婚投靠和居住證積分辦理落戶上,但是隨遷的戶口只能是結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的戶籍不能跟隨遷入上海。
⑵ 子女上海戶口,父母一直外地戶口,能遷入上海嗎
你父母想辦上海戶口,幾乎是不可能的。暫住正是可以辦的,但沒有什麼居住5年可以轉專,夫妻一方屬是上海戶口,一方是外地的,可以在結婚7年後提出申請辦理上海戶口。上海老人無非是福利好一點,但這要你以前有勞保,象你父母這樣,一是不可能落戶上海,第二即使辦成了,你以前的勞保上海也不會承認 。所以辦上海戶口沒有什麼意義
⑶ 上海戶籍新政策有沒有父母投靠子女的
我也這種情況,也了解了很多,他們在上海,現在只能有居住證,要等到他們退休了,戶口才能過來
⑷ 請問子女是上海戶口 父母有房產在上海戶口可以隨子女遷入上海嗎
父母如果是上海外遷人員,符合相關的規定可遷入上海,否則,要看父母積分了。
⑸ 爸媽都是上海戶口,子女成年了可以跟上來嗎
沒有結婚沒有工作,具體應該如何申請還是需要你父母去居委會問清楚或者直接問戶籍辦。
⑹ 我是上海戶口。父母是外地,無其它子女。可以父母投靠上海嗎
一定要滿足是從上海出去的上山下鄉知青這個條件。如果是當年的知青就可以回上海。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辦理投靠子女的上海居住證 (申領《上海市居住證》所需材料) :
1、《來滬人員居住登記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等;
4、18-49周歲的申領人須提供流動人口婚育狀況證明;
5、本市街道、鎮(鄉)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投靠子女的,須提供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居住證的功能)。作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證明,對退休人員來說,可以辦理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
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收到申領《居住證》的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憑證,同時將有關材料移送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核定。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核定和制證工作。
居住證滿3年後,父母戶口就可以落戶遷回上海。屆時,你將原來上海戶口遷出證明(原派出所)、外地退休證明、兒子獨生子女證明、本次外地派出所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申請書、上海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遷入證,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6)上海戶籍子女父母擴展閱讀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⑺ 父母都是上海戶口,子女戶口可否遷回上海
可以的,但是需要滿足條件,具體如下:
1、支內、知青孫輩落戶;
2、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
3、支內、知青一子女;
4、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
(7)上海戶籍子女父母擴展閱讀:
辦理需要的材料:
1、《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2、申請人填寫的公安機關統一格式的《承諾書》(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3、申請人、父母及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證》及全戶戶籍資料(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4、申請人《婚姻狀況聲明書》(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5、申請人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有無生育子女及民政部門出具有無收養子女情況證明(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6、申請人在戶籍地的無業憑證(申請人系農業戶口人員的除外)(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7、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8、申請人在本市實際生活居住的憑證(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9、申請人與父母關系有效憑證(所有情形共用材料)
10、《戶口遷滬落戶申請書》(支內/知青孫輩回滬、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需要提供)
11、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其父母生育子女情況的有效資料(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 需要提供)
12、支內、知青人員戶口原由本市外遷時的全戶戶籍資料(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 ;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 需要提供)
13、申請人祖父母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祖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14、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 需要提供)
15、申請人父(母)系本市支內、知青人員身份認定的原始依據(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 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 ;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 需要提供)
16、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需要提供)
17、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需要提供)
18、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戶口;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需要提供)
19、申請人系無生活自理能力投父(母)的材料(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需要提供)
20、申請人系依法收養的提供與養父母建立收養關系的有效憑證(支內/知青子女投父母[收養子女/無生活自理能力子女]需要提供)
21、申請人父母、(外)祖父母關系有效憑證(支內/知青一子女回滬;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2、申請人父母的兄弟姐妹生育子女情況的有效憑證(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3、申請人父母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4、申請人的(外)祖父(母)戶口原由本市外遷時全戶戶籍資料(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5、申請人(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及申請人的(堂)、(表)兄弟姐妹的戶籍資料(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6、申請人的(外)祖父(母)系本市支內、知青人員身份認定的原始依據(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27、申請人委託本市監護人的《監護委託書》(支內/知青孫輩回滬需要提供)
⑻ 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是上海戶口,如何申請老人的上海戶口
這種情況初步判斷符合目前上海老人投靠子女的落戶政策,具體還要咨詢當地公安分局。
關於老人投靠:
上海支內、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外遷人員」)及其配偶,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或者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老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回滬落戶:
(一)夫妻雙方均為上海外遷人員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無子女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外省市無子女,其在上海的子女因應征入伍、出國(境)、死亡(失蹤)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銷上海戶口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二)夫妻一方為上海外遷人員,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記滿10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無子女的,夫妻一方為上海支內、知青的,且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處落戶;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應在其本人擁有的上海合法住所處落戶。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隨遷,或待上海支內、知青回滬落戶後再申請;
上海支內、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上海戶口的人員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無子女的,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上海外遷人員屬單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領養過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上海的合法住所處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