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農村拆遷中獨生子女能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政府組織的新農村建設、移民搬遷等項目發放補貼補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份額;
望採納
⑵ 我和前夫離婚了,因為以前知道我家要拆遷,我是獨生子女,所以我把他戶口遷我家來了,
首先確定你們當地的拆遷補償是怎麼算的,按所有權,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給誰?按戶口上的人口,每個人給固定的錢和30平米房子?按房子的使用面積,總面積除以戶口上的人數——這個最麻煩,他還要分走你的錢。
看你這么愁,我感覺你現在認為是第一種,所以他占不到你的便宜,但各地的補償政策不同,你一定要確定。
其次你要確定這個戶口政策,去戶口所在地轄區派出所咨詢,跟人好好商量。戶口凍結一般是不讓遷入,你願意遷出不要補償款他們是不管的;不過離婚遷戶口並不是絕對的,如果對方沒有地方遷你也無法強求,當然可以拿著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問問能不能分戶什麼的,找個派出所的人比較清閑的時候,找個歲數大點的女同志,說說你的難處,也許政策上比較麻煩,但他們經歷的多,如果她同情你,沒准能給你出個比較有技巧的主意。
另外關於孩子改姓,法律上的確是說未成年子女改姓一定要父母雙方都同意才行,其實名字就是個符號,你自己養就讓孩子知道他的嘴臉,就算是跟他的姓孩子自己心裡也惡心,既然他不養孩子,將來實質性的讓孩子不認他這個爹,不孝順他,這才是實在的,姓什麼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嗎?
還有就是撫養費的問題,既然有協議,你就可以起訴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別怕麻煩,我說句不客氣的話,你恨他,不花你錢的拆遷費你不願意他占你便宜,但實際上給你造成損失的撫養費你怎麼能不要呢?等孩子滿18就不能要了。另外,將來你女兒也會埋怨你的,因為血緣上的父女關系是不能改變的,將來她是一定要贍養生父的,而你沒有去追究這個撫養費,自己吃了苦不說,女兒心裡也不會不平衡的。
⑶ 結婚後拆遷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只要你的父母沒有再生育,你就算獨生子女的,與結婚與否無關。
⑷ 獨生女結婚戶口遷到男方拆遷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安置政策嗎
獨生子女結婚後戶口遷到了,男方拆遷的話還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的安置政策的,雖然戶口遷走了,但是屬於獨生子女的這種事實情況是存在的。
⑸ 獨生子女在拆遷政策中有什麼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在拆遷政策中沒有優惠政策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因此並未說明獨生子女有優惠政策。
(5)婚遷非轉農戶口拆遷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其他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⑹ 我是獨生子女,現在結婚了。我婆婆家拆遷的時候,我把戶口遷往婆家。現在我娘家也要拆遷了,我可否把戶口
甘蔗沒有兩頭甜吧?一般戶口補償只能是一次,你可以咨詢試一試,或許有例外。
⑺ 女方獨生子女戶籍結婚遷走,其父母家拆遷還能享受多分一份的拆遷安置待遇么
獨生子女父給錢走了,父母家拆遷肯定是不能享受多分一份的拆遷安置待遇
⑻ 我愛人是獨生子女,我們家要拆遷,她戶口沒有遷過來,拆遷獨生子女補
可以辦的,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