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地農村獨生子女在南昌中考加分需要哪些證件
根據《江西省2015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及南昌市相關規定,以下屬於2015年南昌市中考優惠加分范圍: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加5分。
2. 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運動會獲得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於確定2015年初中畢業生升學享受中考優惠政策體育競賽項目的通知》(贛教體藝字〔2015〕3號)規定,具體競賽項目如下:
(1)省教育廳舉辦的體育競賽項目(2012年6月—2015年5月):江西省中學生田徑比賽、江西省中學生排球比賽、中國中學生足球聯賽江西賽區比賽、江西省中學生籃球比賽;
(2)省教育廳與省體育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項目(2012年6月—2015年5月): 江西省青少年田徑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兒童乒乓球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兒童羽毛球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兒童網球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舉重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國際式摔跤比賽(錦標賽)、江西省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田徑比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乒乓球比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羽毛球比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舉重比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籃球比賽、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足球比賽。
享受上述項目優惠加分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運動成績證書、秩序冊、成績冊等原件。從2015年開始,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的學生運動員還必須提供參賽場次表原件,或加蓋主辦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3. 初中階段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獲得文藝、美術、書畫、攝影作品一等獎的加5分。具體見江西省教育廳《關於江西省第五屆中小學生、幼兒藝術展演活動獲獎情況的通報》(贛教體藝字〔2012〕37號)。
4.其它優惠政策:
(1)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按《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公通字〔2005〕78號)具體規定執行。
(2)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按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務區政治部《關於印發〈南昌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政聯〔2013〕3號)和《南昌市擁軍擁屬條例》具體規定執行。
(3)根據《南昌市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優惠加分的實施辦法》,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4)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5)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號)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符合南昌市高層次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報考我市重點高中,按《關於印發〈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一卡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洪才字〔2012〕2號)具體規定執行。
(7)符合南昌市留學人才資格條件的,其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按《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才來南昌市創業服務的若干規定》的具體規定執行。
②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申請表,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父母結婚證。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③ 中考獨生子女能加分嗎
中考加分規范:
()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6)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照顧中考總分的5%。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照顧10分: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高知子女、台灣省籍青年;
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
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
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④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嗎加多少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4)江西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擴展閱讀
中考加分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⑤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什麼證件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
1、申請表;
2、戶口簿;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
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
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
強調: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5)江西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並不是所有的獨生子女都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
關於中考獨生子女具體加多少分,這個各省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會有5分和10分兩個標准。也有的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必須滿足下面這三個條件:
1、雙方父母或者是母親一方是農村的戶口;
2、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
3、另外考生本人也是農村戶口的。
⑥ 請問江西中考獨生子女 有獨生子女證 會加分嗎 辦獨生子女證用小時候的照片可以嗎
你好,我是江西九江的,獨生子女不會加分,只有體育加30分。
⑦ 南昌中考獨生子女會加分
不能。省中招辦規定,省級「三好學生」、烈士子女等可享受10至20的優惠加分。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種,不能累計加分。
初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加10分。
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運動會獲得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10分。
初中階段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獲得文藝、美術、書畫、攝影作品一等獎的加1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犧牲和特等、一等傷殘軍人子女加10分。
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
根據相關規定,初中階段學生參加的各項學科競賽和科技活動獲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屬享受優惠的考生均應按有關規定,向所在縣(市、區)中招辦交驗原始證件並交影印件(影印件須經中招辦主任簽字、蓋章認可)進入檔案。凡出具證明的單位均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⑧ 湖北籍農村戶口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能在江西享有中考加分同等待遇嗎
從來沒聽說獨生子女能在中考中加分的,並且你不是當地戶口,應該不行的,現在高考中考加分的政策很少了。
⑨ 中考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能加分
中招政策抄中對農村獨生子女襲中考加分要求如下:
一、關於「農村人口」的問題
1、考生與父母均應為農村人口(判定標准參考省人口計生委《關於農村人口生育政策適用的規定》及其《補充說明》),其中有一方或多方因購房戶口遷入城市的,不予加分。
2、父母一方或雙方移民國外(含港、澳、台地區)定居的,不予加分。
3、戶口薄未體現「農」與「非農」的,按照所在地的生育政策界定是否屬於「農村人口」,可參照是否享受獎扶政策核定。
二、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及獨生子女身份證明材料的問題
4、申請材料原則上要求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符合辦理條件,目前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現有子女未達18周歲的,補辦後可享受加分。
5、曾申領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後遺失的,經鄉(鎮)計生辦核實原始檔案補辦或出具證明後,給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