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怎麼填寫
有什麼填什麼,夫妻意見那寫
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
單位和社區意見填寫 情況屬實,同意夫妻申請
② 滑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去哪下載
這都開放二胎了,再整什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不啪啪打臉呢么。。
③ 陝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母親一人填寫可以嗎
可以一個人填寫,但父母一欄情況也需註明,這是需要核實其真實性與有效性的!
④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怎樣辦理
1,《申請表》,由夫婦雙方親自填表,不得代辦。
2,《申請表》一式填寫兩份,由夫婦雙方單位分別蓋章、由女方單位送戶口所在居(村)委會核准,然後交雙方單位各保存一份。
3, 如再生育第二個子女,應主動退還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申請表中應寫明:我們夫婦已有一個孩子,自願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特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⑤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怎麼填
不回答你了因為告訴你也沒有任何用了,因為各地都已經停辦獨生子女證了填表也辦理不了了,所以也不告訴你了。
⑥ 陝西獨生子女認證網上怎麼認證
這個沒有專用的客戶端,一般辦理都應該在當地的政務網,比如陝西西安政務網。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和受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則上由夫妻共同申領。喪偶不再婚和離婚不再婚的,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辦理。
符合條件的夫妻到女方戶籍或現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填寫後由村(居)委會、社區或單位審核、蓋章後,向女方戶籍所在地或女方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實行人事代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戶籍或現居住地所在鄉鎮(街辦)領取申請表,在女方戶籍地辦理。
2、決定和送達: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辦理。對符合頒發條件的,應及時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建檔,並將辦證情況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備案。對不符合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做出不予發放的書面決定,並及時送達申請人。
3、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向夫妻雙方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同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會、社區。單位或者村(居)委會、社區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兌現各項獎勵政策。
⑦ 去哪裡《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領表,應該在戶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區居委會領取並填寫,再由夫妻雙方單位審核蓋章。夫妻一方無單位或雙方無單位的,在戶籍地社區(村)委會蓋章; 再由鄉鎮或街道計生辦批准並發證。
申領資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一份; 2.小孩一寸照片一張。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⑧ 離異如何申請陝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按照規定,針對離異、喪偶的情況,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間生育或者收養的一個子女,都可以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具體辦理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提醒注意: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撫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撫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⑨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中申請理由如何填寫
各地申請表格式不統一,一般不需要填寫。需要填寫理由的,參照以下聲明:「XX夫妻(離異、單親,為符合條件一方)已生育(收養)一名子女,自願不再生育或收養。本人保證上訴情況屬實,願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但是現在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9)子女滿16周歲,符合條件也可申請,但不享受相應獎勵政策。
二、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