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獨生子女的父母退休後如何領取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我青島的 到退休單位領錢 錢數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資的30% 2011年青島平均工資是32763 元 今年2012年你領到的是9828元 我剛給我爸爸辦的 如果單位不給 你到單位所在街道協調 也可以到你戶口所在的街道具體問問 已經很詳細了 加分
『貳』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發多少
2018年,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最新政策,如下:
一、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在孩子18周歲之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叄』 2019年獨生子女夫婦享有政府補貼多少錢
根據有關政策了解到,由於國家現在開放二胎政策,導致一些獨生子女家庭又生了二胎,網友有關於退費問題也是議論紛紛,說什麼要生二孩就要先先退獨生子女費,有些地區的政府發布相關聲明,在辦理生育證時,此前已經享受的獨生子女費不再收回,但是需要退還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發放生育證期間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019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憑證可領取這三大補貼!
就在前面幾天,人民日報文表一篇文章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准提高,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所以從2019年開始獨生子女補貼相關新政策,憑證可領取以下三大補貼。
1.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主要針對農村地區,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歲之後,就能夠憑借獨生子女證享受國家的計劃生育獎勵,而且是父母雙方都可以領取的,平均每人每年960元。實際補貼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文件為准。
2.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這個主要針對的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給予的特殊補貼情況,具體詳情可以查找你所在地區的政府發布的相關文件,補貼標准以文件為准。
3.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標准地區不同,補貼情況也不一樣。
以上獨生子女三大補貼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補貼標准可能有所差異。
『肆』 青島市退休獨生子女費能領多少如何辦理
《青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若干規定》
第二十三條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有以下優惠待遇和獎勵:
(一)從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不少於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區市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5%的退休金,加發後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計發,其經費從原工資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獨生子女的醫葯費、就讀普通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雜費和普通高中、職(農)業高中的學費,可按有關規定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報銷;
(四)未成年獨生子女死亡的,可給予其父母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所需經費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渠道列支。
第二十四條符合生育第2個子女條件,有生育能力,自願不再生育,且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發給不低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所需經費,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區市人民政府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負責兌現。
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並獲得有關獎勵後,又要求生育第2個子女的,追回其已獲得的獎勵;再次申請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按第一次辦理放棄生育第2個子女的獎勵標准,兌現獎勵。對單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的,職工可以要求企業的主管部門協調企業解決,也可以要求企業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企業經營困難、暫時無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業與職工簽訂分期支付協議,分期支付一次性養老補助。
『伍』 青島市獨生子女補貼我幾年沒領現在還可以領嗎
不可以——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規定,申領者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具體發放渠道如下: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