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子是戶主,父母是共享人,都去世了,我要賣房子咋辦
如果他們去世的時候,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巳經去世了,那麼房子完全歸你所有,你可以賣房,但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沒去世的,你賣房子就比較麻煩,因為沒去世的老人也有部分繼承權,即使老人現在去世了,老人所繼承的份額,老人的其它子女繼續繼承。
② 本人不能到場,可以委託他人賣房子嗎
一般情況下,賣方不能到場,需要做售房委託,必要時要進行委託公證。
在房屋交易的過程中,有時會因為各種臨時情況或者不可抗拒的因素,賣家無法到場。這時候就需要通過「委託」等方式,讓第三方代賣方來行使權力以及履行義務,來順利完成整個交易過程。
一、如果賣方因在外或其他情況不能到場,想賣房子,這時需要賣方到公證處,辦理房屋委託公證,委託他人幫助出售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二、如果賣方在國外不能到場,同樣需要出具公證委託書。不同的是,公證委託書的開具需要到當地中國大使館進行辦理。
1)每個國家的要求不太一樣,具體根據當地情況決定。
2)已購公房、回遷房、經濟適用住房帶原始購房合同,商品房帶原始購房合同或購房發票或契稅票。
3)一般建議公證書做3-5份,多做一些,以便提供給相關機構,防止公證書不夠用時還需要重新在國外做。
三、如果房主本人年老無法行動,無法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公證處申請「上門公證」。公證處會派專人到賣方家中進行委託公證或監護公證,公證項目請以公證人員建議為准,具體業務和收費還需咨詢公證處。
四、若賣方是精神病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這種情況需要由賣方的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業主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由監護人辦理監護公證,之後進行房屋買賣。
(2)戶主是子女父母幫賣房擴展閱讀:
辦理委託公證需要注意:
1.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委託內容應該真實、合法。
2.委託書應該多准備幾份,以免在進行賣房過程中出現不夠用情況。
3.在進行公證時,公證員可能會根據賣方情況要求出示其他材料,請以公證處具體要求為准。
4.一份規范的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基本情況;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委託產生的法律責任的承擔;
8)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合肥市司法局—委託人的婚姻狀況和房屋產權狀況是否是辦理賣房委託公證需要審查的核心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能否為精神病弟弟賣房?公證處:需開委託售房公證
③ 賣房子問題時是否要家人同意才可以賣(戶主是兒子是否要父母同意)
只要戶主同意就可以簽字、賣出。如果兒子未成年,則由父母代為管理其財產。
④ 兒女有父母的公證委託,可以幫父母行使賣房的權利嗎
別亂尋思,如果你父母思維清晰,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建議你聽從他們的意見,他們讓你賣,你才可以賣
⑤ 如果父母和子女的戶籍在一起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簽字嗎
(1丿父母和子女戶籍在一起,父母要賣房子,這要看房產證房主寫的誰的名字。如果房專產證寫的屬是父母名字,父母告訴子女一聲,可以賣掉房子,不用子女簽字同意。
(2)如果房產證上的房主寫的父母和子女的名子,父母想賣掉房子,必須徵得子女的書面同意,並且子女,父母先去公證,共同簽字,同意賣房才可行。
⑥ 父母委託子女賣房,款獨吞是否欺騙罪
該案例來中的侵吞房款的自當事人,依法構成犯罪。但不屬於欺騙行為,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但是構成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根據《刑法》第270條的規定,犯本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⑦ 子女賣房是否需要父母同意
子女買房看房子是誰的,如果房子是父母的,房產證上是父母的名字是需要父母同意。不然子女是不能賣這個房子的。
⑧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寫的兒子名,兒子賣房,需要父母同意嗎,戶主是兒子
雖然說房子戶主是兒子,但是要賣房子也要爭取一下父母的意見,因為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而名字卻寫兒子。
⑨ 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同意嗎
父母的房產賣給子女,在父母擁有獨立產權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賣給其子女的,無需他人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9)戶主是子女父母幫賣房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四十四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