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戶口要落戶到徐州,需要什麼手續
凡在徐州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生活來源即准許將戶口遷入徐州。有關人士詳細解釋了上述兩個條件。固定住所 必須有房屋產權證,租房和借房都不行。即使住所有產權證,但如果是貸款,買房者必須還清貸款後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此外,在我市購買商品房的,必須要達到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要達到20平方米以上。如購買二手房的,必須要在前房主戶口遷出後方可辦理。凡在我市自建住宅的,則建築面積要達80平方米以上方可落戶。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 對打工者而言,必須要有合法的就業手續,必須是合法用工,且工作是長期穩定的。經商者要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納稅人要提供納稅發票,投資者的投資額要達到20萬元以上,年納稅要達到5萬元以上,個私經營者的年納稅要達到5000元以上。凡符合上述的「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這兩個條件的便可在我市落戶。至於縣級以下地區,落戶條件比市區更寬泛,上述兩個條件,符合一條即可。「三投靠」 新的戶籍改革方案,對群眾普遍關注的「三投靠」政策做了較大改動,條件明顯放寬。夫妻相互投靠的,只要結婚即可相互投靠,不受年齡婚姻限制;父母投靠子女的,只要父親齡到了60歲、母親到50歲都可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的,凡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不受年齡限制。 同時,改革後的戶籍政策對大中專學生戶口作出了新規定,凡考入我市大中專院校的本省籍學生,入學時根據本人自願,可不將戶口遷入學校,畢業後直接將戶口遷入工作單位所在地。
B.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能享受當地政策
夫妻團聚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隨遷入戶。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三)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七條;
(四)《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國發[1977]140號;
(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貫徹國務院省政府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深府[1999]72號;
(六)深圳市公安局《關於隨遷入戶受理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深公(人)字(2003)615號文件;
(七)深圳市公安局《關於恢復隨遷入戶受理及修改補充相關入戶條件工作的通知》深公(人)字(2005)728號文件;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九)《婚姻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387號;
(十)民政部關於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2004年1月19日民辦函[2003]166號);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十二)《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1999年民政部第14號;
(十三)司法部關於辦理收養法實施前建立的事實收養關系公證的通知(1993年12月29日司發通(1993)125號);
(十四)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啟用新式收養登記證書的通知(民辦函[1999]3號1999年7月7日);
(十五)民政部關於在辦理收養登記中嚴格區分孤兒與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的通知1992年8月11日民婚函〔1992〕263號;
(十六)收養登記檔案管理暫行辦法(民發[2003]181號);
(十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骨齡鑒定」能否作為確定刑事責任年齡證據使用的批復(2000年2月21日發布);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鑒定問題的批復(1987年6月15日法(研)復[1987]20號;
(十九)公安部關於啟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有關事項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
(二十)衛生部、公安部關於統一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衛婦發[1995]第10號1995年11月6日);
(二十一)公安部《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范》公通字(1998)56號等。
數量及方式
受市政府當年計劃指標限制,符合條件按申請時間先後審批。
條件
(一)夫妻團聚投靠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戶口,另一方是內地常住戶口;
2、夫妻合法登記,分居時間滿三周年;
3、申請遷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必須是無業人員;
4、該戶家庭內不能發生過被視為超計劃生育的事實;
5、申請遷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則必須攜帶,如果要求攜帶18周歲以上的子女,則其必須在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正式在校就讀且不得超過20周歲;
6、本省生源的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戶口未遷至學校,尚隨本省戶口父或母的,且隨父或母一起申請遷入的,不受年齡限制,不受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請人不得具有同時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門申請(招調)遷入的情形。
(二)老人投靠子女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老人雙方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必須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一並提出申請;
2、老人雙方身邊均無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請人,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產權。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內地戶口該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過18周歲,則其必須在高中以下教育階段正式在校就讀且不得超過20周歲;
2、該戶家庭內不能發生過被視為超計劃生育的事實;
3、全面審核後認為該子女戶口曾因合理理由當年未隨同父(母)遷入,現須投靠登記為深圳常住戶口的父(母);
4、其父母戶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戶內的,按照規定應當並戶的應先行並戶,因客觀因素暫不能並戶的按母親優先原則受理申請。
C.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D.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4)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徐州政策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E.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F. 徐州遷戶口怎麼辦理的
徐州市公安局部分市外遷入戶口辦理工作細則
[更新於]2009-8-1 10:49:32
徐州市公安局部分市外遷入戶口辦理工作細則 一、實行有利於人才引進的戶口准入政策。具有大專、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在市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生活來源)的人員,可在市區落戶。驗核人事部門辦理的聘用手續或勞動部門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遷入人的戶籍證明、身份證、住房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辦理。二、實行鼓勵購房的戶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區購買商品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本市非徐州市區人口購買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產權證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被單位合法錄用3年以上(或在市區經商3年以上,年納稅1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辦理產權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戶口。利用貸款購房的,在貸款還清後,辦理產權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戶口。購買二手房的,在原戶籍人員全部遷出後,參照購買商品房的條件辦理。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落戶政策。商品房(二手房):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房屋產權證》(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購買二手房的提供《土地證》)、戶籍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原籍待業(無業)證明、務工證明、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已連續交納3年)辦理報批手續。已滿18周歲的隨遷親屬要出具原籍待業(無業)證明或學籍證明,若為符合法定婚齡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證明。三、實行鼓勵投資的戶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區投資人民幣100萬元,年納稅10萬元以上,並合法經營2年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2年以上,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辦理業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戶口。投資入戶: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驗資證明》、《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戶籍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原籍待業(無業)證明、合法有效的住房證明辦理報批手續。已滿18周歲的隨遷親屬要出具原籍待業(無業)證明或學籍證明,若為符合法定婚齡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證明。四、實行鼓勵經商的戶口准入政策。在徐州市區經商連續經營3年以上,年納稅1萬元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購買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上(本市非徐州市區人口購買75平方米以上),辦理業主本人及配偶、子女3人的戶口。經商入戶: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戶籍證明、合法有效住房證明、原籍待業(無業)證明辦理報批手續。已滿18周歲的隨遷親屬要出具原籍待業(無業)證明或學籍證明,若為符合法定婚齡的子女需提交未婚證明。五、申請「三投靠」戶口遷移。被投靠人需在市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取得徐州市區戶籍滿5年且投靠後戶內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本市非徐州市區人員人均不低於25平方米)、生活水平不低於徐州市區最低保障標准。(一)跨省、市、縣的居民家屬投靠配偶戶口。由被投靠人提交書面申請、結婚證、合法有效的住房證明、戶籍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投靠人及已滿18周歲隨遷子女原籍待業(無業)證明或學籍證明,符合法定婚齡的隨遷子女要提供未婚證明,經社區民警調查後,形成書面報告,辦理報批手續。(二)跨省、市、縣的子女投靠父母戶口。由被投靠人提交書面申請、戶籍證明、親屬關系證明,18周歲以上的提供原籍待業(無業)證明或者學籍證明,符合法定婚齡的提供未婚證明,經社區民警調查後,形成書面報告,辦理報批手續。(三)跨省、市、縣,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父母投靠子女戶口。由被投靠人提交書面申請、合法有效的住房證明、戶籍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經社區民警調查後,形成書面報告,辦理報批手續。六、凡遷入人員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相關政策。七、本市居民在徐州市區范圍內的戶口遷移、並戶後戶內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25平方米、生活水平不低於徐州市區最低保障標准。八、鼓勵人口在縣城落戶。在縣城實行以固定住所或穩定職業(生活來源)為戶口准遷條件的戶籍管理制度。各縣(市)、賈汪區政府要盡快出台適應本地區實際的戶改政策,鼓勵小規模投資、經商人員向縣城合理有序流動,努力加快全市城市化進程。九、本《細則》由治安支隊戶政科負責解釋,我市原有關規定與本《細則》相抵觸的以本《細則》為准,其他不相抵觸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G. 徐州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能辦醫保嗎
撥打徐州社會保障電話12333,根據提示按鍵查詢。
H. 江蘇徐州子女怎麼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手續
你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查詢處理。工作人員會給你出具戶口遷移證明。 一、受理范圍:16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含19歲以下在校生),可投靠父或母入戶;主城區(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高新區、北部新區)內城鎮投靠入戶不受年齡限制,但成年子女需實際居住。
二、本區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一)、申請人及被申請人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可不出具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判養證明;
(三)、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三、主城他區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先到遷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戶證明》,再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戶口遷移證》,之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所需證明材料如下:
(一)、《戶口遷移證》;
(二)、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判養證明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四)、入戶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四、主城區外城鎮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到渝中區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准遷證》,再持《准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開具《遷移證》,之後持《遷移證》、行政服務中心檔案袋、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辦理《准遷證》所需手續:
(一)、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二)、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六)、民警調查報告;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五、主城他區農村居民及主城區外農村居民到我區入戶的,應向遷入地派出所提供相關材料,由派出所審核後報分局審批,35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開具戶口《准遷證》,居民持《准遷證》二聯及原籍《戶口簿》回原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持《戶口遷移證》、入戶地戶口簿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辦理《准遷證》所需手續: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二)、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房屋產權證;2、房屋使用權證;3、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4、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六)、民警調查報告;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I.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
3、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准,另一人可隨遷入戶);
4、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原本市戶籍人員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