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父母出資(全款)給子女買房,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該房產登記於出資一方子女名下,系出專資方父母專門屬贈與給己方子女的財產,屬於當事人婚內所取得的個人財產。
❷ 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回答:父母給孩子買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購買的時間、購買方式以及是否有約定等具體情況來看。
一、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結婚前為子女全款購房,且未表示贈與雙方,那麼毫無疑問,該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僅是在婚前為子女支付首付款,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那麼,對於父母婚前父母付首付的部分,屬於對兒子一方的贈與,是兒子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對於婚後夫妻共同還貸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案涉房屋歸不動產登記一方所有,剩餘貸款由其獨自償還,並就夫妻共同還貸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價款。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也即,若未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溫馨提示:父母給子女出資買房時,最好還是寫一個書面的財產協議,就出資的性質進行明確的約定,避免今後發生糾紛,具體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❸ 父母出資買房,寫的子女雙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是的,父母給子女買房是一種贈予和法定繼承關系。如果房產證上市子女雙方的名字,那麼房產的產權以及收益是子女兩個人的權益,是子女兩個人共同財產。
❹ 父母出資買房,寫的子女雙方的名字 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規定應視為對夫妻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專民共和國婚屬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1]18號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❺ 父母全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自已兒子各下法官判共同財產父母生活困難要求兒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法律規定,房子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❻ 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房屋,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無論該出資行為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出資可以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可以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一方父母出資購置的不動產,無論該出資行為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所有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或者另一方子女名下,該出資可以認定為對子女雙方的贈與,該不動產可以認定為共同共有。律贏惠-互聯網法律服務平台-讓每個人都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