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對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2. 關於獨生子女政策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首發]
質疑優惠「獨生女」政策性加分
延安市政府規定:「在市、縣區所屬的各類學校招生考試中,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下延20分錄取;城鎮獨女戶的女孩下延10分錄取。」此舉遭到男孩家長的質疑:政府的這份「關愛文件」對於本該公平競爭的學生來說「不公平」。
男孩家長的質疑有一定道理,而延安市政府的規定也有一定的理由。據筆者了解,目前,針對農村獨女戶、雙女絕育戶的女孩實行政策性加分的辦法,不僅在許多地方的中考中出現,而且還出現了高考加分的政策。比如,雲南省就規定,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的女孩考生,在全國普通高考的省內院校錄取時可以享受加20分的照顧。
為什麼要出台針對「獨生女」的加分政策呢?在筆者理解,這其中有這樣幾種背景性因素必須注意:首先,在許多農村地區,生育中的重男輕女現象還非常嚴重,獨女戶和雙女絕育戶為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和犧牲,他們不僅要承受觀念的壓力,而且,在今後還會在生活、經濟、養老等方面面臨壓力,如果國家和社會不對他們予以更多的照顧,那就是不公平的。其次,在許多貧困地區,女性的受教育權往往受到諸多限制,由於經濟和觀念的原因,在輟學中,女童的比例最高,在升學中,女生數量往往又最少,能夠通過政府的政策干預,使更多的女孩接受高中以上的教育,這一點應該是無可指責的。
「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並非是男女平均,更不是指男女在權利、責任上的「一刀切」。在一個文明的社會里,「男女平等」或許更多強調的是一種「女性優先」。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把照顧女性、特別是照顧農村女性的理念,落實為保障女性的受教育權,這是一個完全能夠成立的正義邏輯。
但是,我們能夠因此認定「獨生女降分錄取」政策就無可非議嗎?其實不然,這其中仍有值得商榷之處,至少這樣的政策會損害許多男生的利益。
最近一段時期,隨著高考、中考招生錄取的開始,許多加分、降分政策尤其受到社會的關注,其中像湖南高考體育加分的嚴重作弊事件更是受到了社會輿論的嚴厲批評。這反映出許多問題:首先,各種加分政策過多、過濫,使人們對考試制度的公平性產生動搖;其次,許多政策性加分措施,容易為社會腐敗找到新載體。當然,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目前的考試制度不合理,通過標准考試進行選拔式教育的方式,並不利於國家全方位選拔人才和培養人才。
其實,為了提高計劃生育戶優惠政策,建立有利於生育女孩的利益導向機制,政府完全不必出台這類容易惹起爭議的加分政策。比如根據實際情況,在重點中學專門設立幾個「關愛女孩班」,使更多「獨生女」接受高中教育,這樣做,政府的正義目標可以達到,又不至於妨礙其他考生的利益。但是,要這樣做顯然要比發一紙文件、出台一個宏觀的加分政策費勁得多。但是,假如政府的正義目標能夠落實到戶、體現到人,肯定會比那些招惹非議又容易損害其他人利益的宏大政策,更受百姓歡迎。
3. 獨生子女政策對中國有什麼影響
如果是考試的話 這個還真的要去課本上找
如果只是興趣的話,那就多了。專獨生子女政策:1、孩子屬的地位上升,原來中國的家庭觀念里,老人是第一位的,長輩為大為先,但是獨生子女政策之後,就一個孩子,全部圍著轉,自然孩子的地位還有成長環境承受不起中國的孝道。孩子容易自私,獨立的意識和能力都相對弱化。倒是增長了不少的戾氣。
2、女性地位上升,獨生子女,男女比例相對的趨於平衡,社會資源的競爭上,女性在人數上的劣勢逐漸減小。這不是那個政策可以一時改變的。
3、中國的人口紅利在下降,但是勞動技能的提升卻有好處。獨生子女肯定會造成老齡化嚴重,養老負擔越來越重。盡管從情感上不容易接受,但實際情況就是如此。
4. 國家對獨生子女有什麼特殊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版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權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5. 關於獨生子女政府有什麼政策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屬城鎮居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
(四)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的一方單位全額負擔;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織發放,所需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二)獨生子女父母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發給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條例公布後一年內制定。
(三)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居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四)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五)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第三十九條 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只有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規定對夫妻雙方分別發給獎勵扶助金。
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規定對夫妻雙方分別發給特別扶助金。
6. 獨生子女政策的利弊
論獨生子女政策的弊端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按照目前總和生於率預測,中國人口仍將以年均800 萬- 1000 萬的速度增長。那麼,按照這個速度,到2020 年,中國人口總量將達到14. 6 億,人口總量高峰將出現再2033 年前後,大約15 億左右。為有效控制我國人口過度增長的勢頭,20 世紀70 年代末開始,中國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開展了一場全方位,持續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國策,鼓勵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依照法律法規合理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1982 年9 月中共十二大報告將實施計劃生育定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2002 年9 月1 日,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總結20 多年的工作經驗與成果,正式為人口與計劃生育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只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鄉( 鎮) 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報縣(區)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家庭享受國家和各級政府制定的待遇。我國各省市地區根據國家的計生條例規定,制定適合當地的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今年恰好是計劃生育政策執行30年後的第一年,中國的計劃生育人口政策目前似乎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有數據顯示,目前全國人口的自然增長率由2005年的5.89‰降至2009年的5.05‰,且人口低增長的狀況已經維持了20年。一對夫妻平均只有1.7個孩子,與西方發達國家相同,遠低於全球2.6的均值。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中國的人口政策,獨生子女政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偏重人口數量的控制是無可非議的。然而,正當人們討論如何控制中國的人口數量,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萬人口對中國社會經濟的影響而擔憂時,中國的人口年齡結構也正在悄然地老化。此外,獨生子女政策也對中國的經濟發展、人口質量等方面產生了一系列不利影響。
人口要可持續發展,其生育率必須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由於總會有人生育兩個或者更多的孩子,為了使生育率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在目前死亡率水平下,就必然需要有人只能生育一個孩子。這樣,多生與少育相勻抵消,生育率才有可能維持在更替水平附近,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便因此而誕生了。但如果仔細推敲,自然會發現,因為有人想生育多個孩子,事實上也生育了多個孩子,因而就要剝奪人們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僅允許他們生育一個孩子,這樣的政策某種意義上是以一部分人作為多育夫婦的殉葬品而出現的。經過數十年的廣泛宣傳,已絕少有公民不知道「超生」的後果。然而,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人無視超生後果與眾多超生者的前車之鑒。這恰恰說明民眾己經意識到獨生子女家庭面臨的風險與弊端要遠遠大於超生處罰的利益損失,因而眾多民眾經過繽密考量、精心算計、反復權衡利弊得失後最終還是作出了超生的決定。如此看來,超生者比按政策生育者更理性。而獨生子女父母們未必對獨生子女家庭風險全然不知,也未必認同獨生子女政策,他們只生一個,更可能是屈從於外界壓力下的被逼無奈或自我犧牲。 我們不能否認獨生子女政策為我國的人口控制有著關鍵性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獨生子女政策逐漸涌現出弊端。
第一,性別比持續偏高。20 世紀80 年代以前,我國出生性別比基本上屬於正常范圍,其出生性別比通常波動在102 -107 之間。但自80 年代以來,出生性別比明顯升高,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出生嬰兒性別比為108. 5 ,比例偏高現象初顯端倪,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上升到111. 3 ,而2000 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則已達到116. 9 ,個別地方甚至達到135. 6 ,遠遠高於國際社會可以容忍的107 的最高警戒線。當歷年出生的男女人口數在較長一段時期內差異不大的條件下,若出生性別比失調,則其相應的未來婚配比就將失衡。短期內通過婚齡差的調節,問題尚且不大,但若時間持續長,就會造成一種婚配年齡失衡的問題。
第二,獨生子女自身素質偏低。由於現在家庭多數為獨生子女,普遍存在家長對子女教育往往是以子女為中心,萬事都為其做好而忽略對其發現及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部分獨生子女的體格、性格和人格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不足和扭曲,例如體格上的嬌弱懶惰,性格上的自私冷漠,人格上的虛榮殘缺。此外,還有自我中心意識強,性格獨立;獨立生活能力差,經不起生活的磨練;感情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價值趨向模糊等。
第三,獨生子女的家庭問題。
首先,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勞動力資源短缺。調查表明,由於勞動力缺乏,獨生子女家庭不僅難以致富,而且還成為貧困家庭主體。例如,「2008年,安徽省銅陵縣2945戶低保家庭中,計劃生育家庭達2503戶。低保戶中計劃生育家庭高達85%」 ,「獨生子女家庭特困戶873戶,占特困家庭總數的88·09%」 。
其次,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一旦發生子女意外傷殘、重病、死亡,特別是成年開始掙錢養家的獨生子女意外傷殘、重病、死亡,不僅給家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且給父母精神以致命打擊,並因此而陷入絕境。
如果說在父母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以消解,在生命周期晚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則因為父母年齡已大而喪失了補償性生育的可能。獨生子女政策把所有的希望與責任都壓在了一個孩子身上,因而獨生子女家庭結構異常脆弱。獨生子女本身使得家庭的親屬關系網路縮小到極致。一旦獨生子女家庭遭遇困難或不測時,來自於親屬關系網路的支持就大為減少,家庭依靠傳統親屬關系網路的抗風險能力會降低至極致。此時,如果社會支持不能及時跟上,極易使獨生子女家庭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還有,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子女。子女越多,老年父母得到各方面贍養的機會及數量也就越多。獨生子女父母因子女數過少,來自於子女的非正式支持普遍不足,子女的供養壓力增大,而老人陷入老年貧困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7. 國家對獨生子女有什麼政策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8. 關於獨生子女國家有什麼政策
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領到這6大補貼。如下: 一、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內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容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