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如何規定養父母子女關系
收養是一方當事人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的行為,通過收養行為,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產生了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根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養子女從此取得了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根據我國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有:①養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養子女有對父母贍養的義務;②養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③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④養子女和養父母互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此外,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也產生法律擬制的近親屬的關系,即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同樣對養子女也適用。
同時,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近親屬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消除。隨著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建立起擬制血親關系,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說,收養關系的建立,不僅使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養子女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關系的消除。
❷ 養父母跟養子女之間,如果解除了收養關系,法律是否還禁止他們結婚
法律禁止的情況有:重婚、近親屬關系、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有法律規定中不能結婚的疾病等,你說的這種情況法律是不禁止的,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估計要在道德的范疇之下承受一定的輿論壓力。
❸ 繼父母與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可不可以結婚
可以的,他們的子女來自於不同的家庭,之間並無血緣關系
❹ 可以和養父母的女兒結婚嗎
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們不能結婚。在法律上你和養父母的女兒為擬制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視同自然血親,屬於禁止結婚的范疇
❺ 養父可以娶養女為妻嗎
首先,這個問題首先需要討論 的是倫理問題,既已為父女,便要承受輿論和道德回的壓力;
其次,從血答源和遺傳學關系來考慮,他們是可以在一起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誰能說明他們是真正意義上的愛情,可能只是一種心理上的相互依賴,被對方誤認為是愛,這可能是一種畸形愛戀。
綜上所述,我認為,他們首先需確定是不是真的是戀人之間的那種愛,然後如果真要在一起,就需要做好承受道德和法律的壓力的准備。
我的觀點:不看好,但支持他們追求愛的權利。
❻ 婚姻法規定養父母各自帶來的孩子能結婚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異父異母兄妹結婚問題的復函》的精神,無血緣關系的繼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要求結婚,應當允許。因
❼ 從小被收養的小孩可以和養父母的親生孩子結婚嗎
一般來說沒得血緣關系是可以的,但是因為你們生活在一個家庭,太過於的了解會有想法的
❽ 養父能娶養女嗎,養女和養父可以結婚嗎,好文章
這位知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6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回結婚:一、直系血親和答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第20條第1款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當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因此,養父與養女在收養關系存續期間,相當於直系血親,不能結婚。
血親是指本無該種血親應具有的血緣關系,而由法律確認其與該種自然血親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由於此種血親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設定的,故又稱 「准血親」或「法定血親」。我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擬制血親有兩類: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