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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父母與子女

發布時間:2021-10-09 12:14:38

⑴ 到了晚年最易拖垮子女,通常會是哪幾種父母呢

我認為是那種非常自私的父母,他們總是想要兒女對他回報,並且還不知足的這種父母,拖累兒女。

⑵ 為何晚年很孤獨的父母,其子女都非常的有出息

所有的家長都希望自家孩子能夠成龍成鳳,所以在孩子小的時候,總是願意給孩子傾注更多的資源,希望孩子能夠在教育上更出色,將來也有更好的發展。

但是這種想法,當父母們逐漸老去時就會發生改變,因為孩子長大後在事業上越有野心,越有出息,父母的晚年反而會越孤獨,這是有科學的道理的。



養老確實是當今生活中一個巨大的問題,但是人總是適應著社會的變化的,只要轉變觀念,就沒有不可解決的事。

所以,孩子們要盡量抽出時間多陪陪父母,而老人在生活中,即使沒有孩子的陪伴,也要自己找尋生活的樂趣,讓自己開朗起來。

⑶ 為什麼說晚年才幸福的父母兒女一般都沒大出息

因為父母在年輕的時候,他們一直在吃苦,所以對孩子都很溺愛,不願意讓他們受苦,所以孩子就不會有大出息。

⑷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作為一個中國學生,一個中國孩子,我們生長在中國這個擁有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中,我們對各種關系的處理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傳統的影響,其中就有父母與子女關系的處理。
先說中國的父母,中國的父母基本上全都是子女的「奴隸」。從生下小孩的那一天起,中國的父母就仿似將自己賣給了自己的孩子。記得我們小時候寫作文時總是會將自己比作家中的小皇帝,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是在為我們服務的。你看,從小就有這種思想的我們是不是很容易忘記感恩父母,就算我們接受的學校教育總是在告訴我們:要孝順父母,可是,社會上總有那麼多不贍養老人的現象存在。現在想想,也許是中國父母那種「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什麼都可以去做」的思想害的。當你的孩子將你對他的付出當做一種理所當然的時候,你偶爾的不付出就會成為你的「罪惡」,他記住的也許就是你那一點點的「罪惡」,這就是人的劣根性。
就我的父母而言,我的媽媽就屬於那種傳統的中國母親,她可以為了我們付出她的一切。她心裡想的全都是怎樣讓我們過的好,她做的永遠是她認為對我們好的事,對她來說,子女就是她生活的全部,我媽常對我說,如果我們活的不好,她就連工作都沒有動力。這些,對於作為子女的我來講有時候是動力有時候又是壓力,我總忍不住想,要是我將來過得不好怎麼辦,那時的我不會要一方面面對生活的壓力一方面安慰母親的憂慮吧?這樣說來,我的爸爸就好多了。我老爸是個愛看書的人,因此,他的思想對比我媽來就開明多了,我很小的時候,我老爸就對我說,他的義務是將我養到十八歲,之後我的一切都與他無關。而現在的我二十歲了,依然花著他的錢。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國的教育註定我爸做不到他說的不管我,可是,他從小就對我說的只養我到十八歲還是對我產生了比較大的影響,至少,我不會認為他現在依然給我錢花、依然處理我的一切是理所當然的。我對我的父母保有一顆感恩的心。
中國的子女都是在父母的羽翼下安全成長的,也就是大家說的溫室里的花朵,尤其是8090後的我們。一方面,我們從小在學校接受著要孝親敬長的教育;一方面,我們又聽著我們的父母說的只要我們自己過的好、他們什麼都可以的話,不知不覺中,我們漸漸開始不知道怎樣孝順父母了。
這樣說來,社會上那些不贍養老人的事似乎可以理解了。因為中國的大多數父母都在不知不覺的教育著自己的子女,告訴著自己的子女:自己是不需要被孝順的。
說到這里,我就不得不誇誇我爸了,他總是對我說,他養我,是為了求回報的。雖然有時候他的語言讓人有些無法接受,但是,不得不說的是,他這樣讓我時常記著要回報父母。
我常從身邊各種各樣的人中間看到的同樣的父母:我的大姨可以因為她的兒子,我的表弟一次的成績不好而急得流淚,飯都不想吃;我的小姨小姨父可以為了讓她的兒子不要退學而不斷的拜託別人,做到他們能做的一切。還有身邊好多好多同學的父母,他們大多都是這樣的形象。幸運的是,我的身邊還不曾出現所謂的「不孝子」。
記得我昨天給我爸發了一個信息,我對他說:如果有一天,我的弟弟節約她的一點點零花錢給他們買了什麼禮物,請他們不要對她說他們不需要,而應該鼓勵她、謝謝她,因為孝順是需要從小培養的,這樣,我的弟弟才會越來越孝順。而對全中國所有的父母而言,感激子女的孝心、鼓勵子女的孝心是對自己對子女最好的辦法,這樣,你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你們總是對自己的子女說,你不需要,最後,他們會認為你真的不需要的,到時候,你們要到哪裡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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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作為兒女怎麼做才能算給父母一個安詳的晚年

隨著我們慢慢長大,父母也漸漸的開始老去。看著母親日漸增多的白發,父親已經不再挺拔的身軀。我們漸漸的開始會想,父母給了我們一個安定的童年,一個無憂無慮的成長環境。我們要怎麼做才能夠讓父母都有一個安詳的晚年呢?

老年人其實孤獨感是非常強的,在社會上又沒有工作來證明自己,在生活上又不能經常和兒女在一起。所以其實安詳的晚年,就是讓父母可以不用操心看病住院,同時又有一群人在一起玩,子女對父母的陪伴其實不用那麼頻繁,就像我們長大了擁有了更多的朋友或者是自己的戀人,也會變得跟父母交流少了很多。當父母有了自己的朋友和社交圈子的時候,也會過得怡然自得。

⑹ 老年父母與成年子女關系有什麼特點

相對獨立性是老年父母與成年子女關系的特點。

這種相對獨立性表現在:首先是結構上的相對獨立性。家庭細胞到了一定時候就要發生裂變,子女成年以後,就要成家立業,自立門戶,就是說從母家庭中裂變出子家庭來。其次,思想上的獨立性。未成年的子女世界觀沒有形成,思想上對父母有相當的依賴性,而成年子女卻是成熟的,他們對家庭、企業、社會都有自己的看法,這是不以父母的意志為轉移的。

再次,是經濟上的獨立性。成年子女即使仍然與父母在一起過日子,他們也有自己獨立的家庭經濟生活,在經濟上是難以由老年父母全面干預的。根據上述特點,老年父母要充分尊重成年子女,在有些家庭事務的處置上,要多聽聽成年子女的意見,只要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基本上要按照子女的意願去辦。

⑺ 晚年能被子女善待的老人,基本上都具備什麼樣的特點

父母養孩子的前十幾、二十年,孩子養父母的後十幾、二十年,理論上看起來很正常、很合理,但放在現實生活當中,正常與合理的只限於前者,而後者則沒有那麼容易。

究其原因,孩子當年呆在父母跟前是以一種沒有足夠的生存能力、沒有獨立的思想、需要被照顧的形式存在的。

但是父母則不然,他們有金錢與物質上的積累、有屬於自己身為成年人的獨立思考能力,再加上前幾十年與兒女之間的實際相處情形的差異,這些都會造成父母子女的關繫上的融洽或疏離,親近或生分。

晚年能被子女善待的老人,多數具備這兩點,非常現實,早看早能明白一些最普通但非常實用的道理。


結語:

除了以上這兩點之外,其實還需要補充的一點就是:那些一直以來性格寬容平和、作風民主不強勢,從不對子女要求過多,尊重子女的意見的老人,年齡大了之後能夠得到來自兒孫的尊重與善待的很多。

其實人性是相通的,自己經濟方面比較富足、有能力過得如意一些、能夠給予別人更多實質性的好處與幫助的人,人緣也就要相對好一些。

人性從來都是很現實的,這一點無論時代如何變遷,也不會發生多大的改變。

對於父母子女而言,也是由點點滴滴的相處構成的親情,好與壞,都是由當事人最真實的體驗當成根據的。

⑻ 請問<憲法>中關於於父母與子女的規定

其實我建議你參考《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因為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我們並不直接引用憲法來對某一案件進行判斷,而是運用具體的部門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第三十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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