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去世遺產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獨生子女要如何才能繼承
關於獨生子女能否繼承父母去世之後的遺傳,我國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法律條文進行了相應的敘述。
當父母在世時,作為父母唯一的女兒或者兒子,我們要孝順父母,在生活中的小事上多多關心父母,在外忙於工作的子女還應多給父母打電話,同時還應該按期定時帶父母去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B. 獨生子女繼承規定
可以繼承老家家產。繼承的資格是血緣關系或擬制血緣關系,而不是戶口。房產可專以繼承,山林,屬果園,土地是經村集體發包的,你父母過世後會收回,並且這些是集體所有,不屬於遺產。你現在所能繼承的是父母的財產、生活工具等屬於父母所有的東西。
C. 關於獨生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按你說的情況,即使是獨生子女,也是沒有特殊的規定的,在法律規定的情況獨生子女可以按法律規定對遺產進行繼承。
D. 獨生子女嗎 不是唯一繼承人
父母有遺囑,且內容合法,遺囑人的遺囑能真實表達意願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
按《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可由子女或父母繼承,沒有父母的,由子女繼承;沒有父母,並且子女是獨生子女的,獨生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應由獨生子女繼承;如果獨生子女放棄繼承權的,可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如果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獨生子女才能視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
《繼承法》相關繼承人的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35.繼承法實施前訂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遺囑,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遺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