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親無力償還債務,子女是否應該承擔
恩,你好,對於父母債務的問題,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你繼承了你父親的遺產,那麼你專就在繼承屬范圍內負責賠償,簡單說就是繼承到5萬就賠5萬,多的與你無關。
但是,在一般觀念裡面,父債子還是天經地義的,並且是賠償款這種事,如果鑽法律的空子,似乎有點不大厚道~
祝你愉快
⑵ 父母欠債無力償還,子女必須償還嗎
從我國國情來說來,好像父債子還源,天經地義!其實不然,憑什麼呢?父母與子女,只能理解為有血緣關系。【民法通則】上有明確規定,我們可以通俗點講,就是父母與子女存在有繼承和贍養的權利和義務。贍養我就不說了!關於繼承,說的是,父母的資產,產業,股權,債權等等,子女有權優先繼承!對於父母負債這些,根本沒有提及!父母欠你錢,你找他要去,憑啥要他的子女給你!拿什麼出來說事?
⑶ 成年子女欠債父母無力償還應該怎麼辦
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代為償還的;這和有沒有還債能力並不掛鉤。
因為成年子女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債務,由自己承擔償還責任。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財產和責任是獨立的,父母沒有法定義務代替子女償還債務。
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父母自願代為償還的,法律予以准許,由父母償還成年子女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父母無力償還債務子女有擴展閱讀
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有的債務人就是死活不肯還錢,債權人往往覺得一籌莫展,這時候就需要積極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實踐中,欠款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⑷ 父母欠的債務無力償還會追加到他的子女身上嗎
父母欠債沒有償還能力,子女是沒有法定義務代替償還債務的,除非是子內女容自願承擔。
如果是父母死亡,子女作為繼承人繼承完畢父母遺產,這樣就需要子女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⑸ 父母被起訴,無力償還債務,子女需要還嗎子女還能申請貸款嗎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債務是無需繼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