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家是貧困戶,父母離婚後,需要分戶嗎如果分戶了貧困戶是我母親還是我父親我們兄弟都跟我媽媽了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回答,這關鍵要看離婚分戶後,新組建的家庭情況,符合不符合當地貧困戶相關標准要求條件了,具體咨詢主管部門就知道了。
B. 父母與子女分戶了父母是精準扶貧戶拆舊房可以拆與子女的共同房屋嗎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C. 單獨子與父母分了戶口,兒子是精準扶貧戶,父母可以列入精準護貧嗎
我覺得 兒子是精準扶貧戶 如果父母符合精準扶貧戶的條件是可以列入精準扶貧戶的
D. 父親是貧困戶兒子分戶後還是貧困戶嗎
父親還是,但一年一評審。沒問題那就還是
E. 父母是貧困戶,和兒子分戶了,兒子名下有車還算貧困戶嗎
父母及兒女不能達到當地人均純收入的標准,才能認定為貧困戶,兒子有車不能算是貧困戶。
F. 父親是貧困戶兒子分戶後還是貧困戶嗎
你好,是不是貧困戶要看收入水平。
如果兒子的個人年收入較高,遠遠超過當地貧困線,就不是貧困戶了。
兒子是否是貧困戶與父親是貧困戶沒有直接聯系。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G. 戶口分戶後子女還能享受精準扶貧嗎
該項應根據分立戶口後,當事人的子女戶口的具體所在地及戶口性質而定,在當事人的子女戶口已經遷出原籍,或者屬於」非農業戶口「的前提下,是不能享受到該待遇的:
1、當事人的子女戶口不在當地,或者屬於當地的」非農業「的戶口性質,並不屬於戶口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不能享受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包括扶貧搬遷),
2、當事人可以事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主任、搬遷部門工作人員等,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辦法》的規定:
第四條 普通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管理與處置的參與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項完整權利,承擔完全義務的農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權指除承包地經營權外,已實際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盤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權。
本辦法所稱普通成員等同與其他法律法規所稱的農村集體組織成員。
第五條 特殊成員是指擁有土地共有權、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完整權利的一項及其以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公民。
第六條 下列人員確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
由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繁衍,並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共有的土地上生產、生活的後代;
與集體經濟組織普通成員形成法定初次婚姻關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體經濟普通成員資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經營條件,但未承包到集體土地的;
普通成員家庭經過合法程序收養的子女;
因國家政策性遷入或經法定程序加入的。
H. 我父親是貧困戶,以前我和他分戶,現在孩子上學我想合在一起行嗎有啥不好的
當然可以合在一起呀,只是如果你父親是低保戶的話,有可能合戶後他不符合低保戶條件,不能在享受低保戶待遇。
I. 精準扶貧上,如果爺爺是戶主,那麼是不是代表著沒有分戶
這要看戶口本沒有在一起的,有沒有分戶要看戶口本的。只有分戶了,戶口本才不在一起了。一般是沒有分戶,因為一般分戶以後,老人就不是戶主了,而是根據分戶協議,把老人分給其中一個兒子的,一般是這樣的。
J. 父母與子女分戶了父母是精準扶貧戶拆舊房可以拆與子女父母的共同房嗎父母的舊房以拆共同房屋為啥拆完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也就是說,對於共有房,一方要拆除,需經共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