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房子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房子

發布時間:2021-03-16 05:30:39

① 婚前父母給子女買房應注意哪些問題

買房注意事項:

  1. 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某些中介以個人買房名義現金收購業主房屋,利用收購的形式賺取不正當差價;另外,業主名義上雖已出售了房屋,獲得房款,但實際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銷售中利用仍為業主名下的房產(尚未過戶)從事不法活動,業主仍然拖不了干係。

  2. 房屋本身狀況 。用於交易的房屋是否為非法建築或已被列入拆遷范圍;
    房屋權屬是否存有爭議; 房屋是否為共有,出賣人未經共有權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依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屬轉讓;

  3. 維修基金余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4. 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5.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傢具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傢具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傢具、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採用圖像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6. 戶口問題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於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對於這類情況,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由於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因此買方對戶口延遲問題應當採取慎重的態度。

  7. 評估狀況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環是需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在這個環節存在的風險就是房屋評估價偏高或偏低,偏離房屋的市場價值。高了賣不出去,低了將遭受損失。

  8. 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對上述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的發生,即使發生糾紛也有章可循。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時間位於交易流程的最後環節,買方可預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後再支付,這樣可以提高賣方履行交房義務的主動性。房屋交付後,雙方應簽訂一份房屋交接書,將交房中完成的事項寫入其中,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對於房屋交接事項的認可。特別是某些交房事項(如維修基金更名、戶口遷出等)無法按期完成時,更應當簽訂房屋交接書,將未完成事項以及何時完成寫入其中,以便將來如期如約履行。

② 婚前父母給孩子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嗎

婚前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屬於子女的婚前財產,婚後父母為自己子女購買的房屋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均不予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房子算誰的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楊女士沒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啥叫共同財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什麼不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shqianyy

④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子女離婚時怎樣處理

婚前父母給兒子全款買房 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 如離婚 不需分給女方
如婚後加上妻子名字 女方享有對房子的一半處置權 如離婚 可以得到房子的一半
擔心是要有的 畢竟下半生幾十年 誰能料到會發生什麼事
我覺得是這樣 應該等結婚幾年以後 有了小孩了 生活穩定了 你再審視這段婚姻 如果覺得有必要 可以加上 但是剛結婚就沒必要加了

⑤ 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婚前婚後的幾種產權歸屬

現如今,不少年輕人買房時,父母都會給予支持,房價上漲的情況下,有些父母更是拿出自己的養老錢全力支持子女買房。那麼問題來了: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不是就運算元女的個人財產?萬一出現意外情況這錢還能不能要回來?

針對這些問題,目前法院在實際判決中主要依據了兩條法律規定。一是《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是《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上述司法解釋,分別針對父母全款給子女買房和部分出資這兩種不同情況進行約定。接下來,我們就以幾種常見的父母出資買房情況,適用上述司法解釋進行分析。

婚前買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准備結婚,小明父母出全款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名下。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記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擁有房子的絕對產權,這個婚前財產沒跑了。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准備結婚,小明父母出首付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名下,婚後由小明一人還貸。

這種情況跟上面的類似,婚前父母出資買房,房子又登記在出資方名下,房屋產權歸小明。而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小麗可以主張要回用於還貸的共同財產。

3、婚前雙方父母出全額,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准備結婚,雙方父母各出50萬全款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小麗二人名下。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父母出資為二人購房,並且房產證登記了兩人名字,房屋產權屬於夫妻二人,而出資部分每方50萬被認定為對小明、小麗的贈與,如果擔心將來發生意外情況,可以在贈予合同中約定某項條件,例如分手,一旦條件達成,雙方父母可以主張要回贈與資金。

4、婚前雙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准備結婚,雙方父母各出首付10萬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小麗二人名下。

和前一種情況類似,雙方父母出資為二人購房,並且房產證登記了兩人名字,房屋產權屬於夫妻二人,而出資部分每方10萬被認定為對小明和小麗二人的贈與。

婚後買房

1、婚後一方父母出全額,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結婚後,小明父母出全款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全額出資,其解釋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並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資,房子是小明的個人財產,並非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結婚後,小明父母出首付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名下,婚後由小明2人還貸。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部分出資,雖然房子只登記了小明一個人的名字,但婚後是2人還貸,父母也沒有明確的書面證明出資是只贈與小明,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

3、婚後雙方父母出全額或首付,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舉例:小明和小麗結婚後,雙方父母給他們買了一套婚房,登記在小明、小麗名下。

這個就很好理解了,若無其他相反約定,無論全款還是貸款都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房子屬於夫妻二人共同財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多房產信息

⑥ 婚前父母給自己子女購買的房子,

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產權證不加上你配偶名字,只是簽訂婚後財產協議的話,該房產還是屬於你個人財產。

⑦ 婚前父母全額給我買房算誰的

一、准夫妻購房要注意

所謂夫妻婚姻存續是指從雙方領取結婚證的那日開始算起,所以還沒領證但已經打算結婚的准夫妻們就要注意了,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一定要把房屋佔有比例規定好。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意氣,出資一方為了表現誠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對方的名字,這就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該房產的所有權。

二、共同財產到底怎麼算?

1.在夫妻雙方婚姻存續之間購房,如果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的約定,無論房產證寫的誰的名字,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一同出資購買的房產,無論登記在夫妻二人誰的名下,都按照雙方出資的份額共有,有特殊約定除外。

3.買的房子如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需要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三、父母出資買房怎麼算呢?

根據婚姻法二十二條的規定,妻兩人買房,房子由其中一方父母全資購入,如果是婚前購入,房子就屬於全資購入方的子女(除非父母明確聲明贈予雙方);如果是婚後房子就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聲明贈予其中一方)。總得來說,一方父母全款買房,房子歸誰父母是可以說了算滴。shqianyy

⑧ 婚前 父母全額給自己購買的房產如何規定

根據婚姻法新解釋,婚前父母給子女全額買的房子屬於子女個人財產,但是婚後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閱讀全文

與婚前父母給子女買房子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父母欠債子女名下房產怎麼辦 瀏覽:720
徐州城市居民養老保險 瀏覽:90
養老機構餐廳 瀏覽:78
體檢當兵1米8多少體重及格 瀏覽:225
北京養老院精神 瀏覽:635
小學生重陽節演講稿350字 瀏覽:537
淮安盱眙養老機構有哪些 瀏覽:100
孩子長大怎麼對父母孝敬 瀏覽:762
孝順兒媳的文章報道 瀏覽:665
老年人吃完飯就脹肚是什麼原因 瀏覽:840
巴馬長壽鄉山上的字是什麼字 瀏覽:332
老年痴呆提前退休 瀏覽:133
老人家吃粥沒有尿是為什麼 瀏覽:318
老年人喘吃什麼葯有效果 瀏覽:582
養老金最後幾年交高檔合適嗎 瀏覽:296
安順市養老機構 瀏覽:573
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退休年齡 瀏覽:955
養生館怎麼做最好 瀏覽:960
北京繳納多少年社保可以退休工資 瀏覽:181
中國人壽外勤養老金怎麼領取 瀏覽: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