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異後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且自願領證的,按以下程序申領:
(一)在所在村(居、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填寫基本情況,並在「申請理由及承諾」欄中親筆簽名;
(二)所在村(居、社區)審核並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審核並簽署意見;
(三)申請人或委託代辦的村(居、社區)計生服務員,需攜帶申請表及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2、一孩《生育服務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夫妻雙方近期2寸橫排免冠合影照片;
4、依法收養子女的,應提供《收養證》及其復印件。
(1)離婚後還能給孩子補辦獨生子女證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Ⅱ 夫妻離婚後如果一方獨生子女證遺失該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只有一本,不存在一方遺失,另一方還有。
如果遺失了獨生子女證,。可以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家長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到發放當年獨生子女證地方補辦,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如果超過16周歲,就不予補辦,只能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Ⅲ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
38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回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核答實,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在孩子14周歲以前領取,因故未在14周歲以前領取的,1971年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隨時申領。但領證前的相關待遇不再補發。 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方未生育過,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一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方式為,村(居)民委員會的計生部門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由雙方單位蓋章(沒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蓋章),攜帶孩子的一寸照片兩張前去計生部
Ⅳ 離婚後一方有娃,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離婚後一方有娃,既然有娃,再有小孩,也不叫獨生子女了。所以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Ⅳ 離婚後,想給孩子補辦獨生子女證,可以嗎
獨生子女證補辦流程指南:
所需材料:
1、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 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需帶離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辦理流程: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明、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辦理地點:
需到原發證機關補辦。
Ⅵ 離婚了,怎麼補辦獨生子女證
去當地居委會辦理
38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夫妻雙方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核實,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在孩子14周歲以前領取,因故未在14周歲以前領取的,1971年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隨時申領。但領證前的相關待遇不再補發。 符合以下條件的也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方未生育過,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自願不再生育的一方。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辦理方式為,村(居)民委員會的計生部門領取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好表格,由雙方單位蓋章(沒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蓋章),攜帶孩子的一寸照片兩張前去計生部
Ⅶ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專、表格蓋章屬。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Ⅷ 離婚後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補辦《獨復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事流製程:
1、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補辦申請
2、區縣或街辦、鄉鎮人口計生局審核有關資料
3、給予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受理機構:縣人口計生局
辦理地點:鄉鎮(街辦)計生辦
申辦條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證件因故遺失的,現要求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並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生育,新組合的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沒有子女的;
2、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獨居,未再生育的;
3、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夫妻沒有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
提交材料:
1、書面補辦申請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原單位出示的證明,因故離開原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社區居)委會出示證明;
4、再婚家庭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