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醫葯費的報銷
你是哪裡的??
上海現在08年起小孩辦社保卡了,以後看病直接拉卡報修50%
08年到辦卡時間期間的醫療費用去醫保中心報銷!
08年以前的醫療費用去父母其中的單位報銷,一般是戶口上的一方,具體操作問單位的人事處或者生過小孩的工友......08年前父母去人事處報銷時要辦另一方單位未報銷的證明!!!
以上非網路剽竊,純手打.
再補充: 天津具體情況不清楚. 如果你們是國營企業應該有政策可以享受.如果是外企,我想這點小錢不會放在心上吧!!!(玩笑一下).如果是私人企業,或許比較困難,不一定能報銷.建議你再去網路提問一下,最好出高分懸賞........
B. 公務員獨生子女醫葯費發放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問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第三十一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父母申請,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頒發。
獨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優待、獎勵:
(一)自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每月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十二元,發到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產假四十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工資、獎金照發。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計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四)貧困地區發放中小學人民助學金時,對農民獨生子女的發放金額應當高於其他學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農村獨生子女參加高中招生(含職業高中)考試的,給予加分的照顧。農村獨生子女參加大、中專招生考試,報自治區屬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安排勞務輸出時,應當優先安排獨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農村居民夫妻雙方兩年的無報酬農村用工。
每個地方的標准也不一樣,具體你可以咨詢當地人事局。
C. 獨生子女 醫療費報銷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D. 廣西對獨生子女家庭有什麼補助政策
如果是農業戶口,獨生女的有一定補助
其他的獨生子女未成年前每月得30元
E. 大家討論一下,你們獨生子女的醫葯費是如何報銷的
不用討論和其它非獨生子女一樣在醫保的按醫保報銷,不在醫保的不予報銷。這是策規定所以不必要討論。
F. 獨生子女醫葯費政策怎麼樣,大家是怎麼報的
1、獨生子女的醫療保險政策優惠屬於地方性規定,各地存在差異,以江西省為例內,供參考:
(1)根據當地計生政策容第46條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農村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和雙女戶家庭,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重點扶持對象,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照顧;
(二)在勞務輸出時優先推薦其家庭勞動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
(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自繳費用,按照規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負擔;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幫助發展生產和審批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的宅基地按兩人計算,但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標准;
(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政策。
2、報銷時:應由監護人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含雙方戶籍在內的戶口本原件、參保人的社保卡、接診證明、收據及明細等證件及資料,在就診機構辦理出院手續時當場結算;
3、以上參考資料來源:《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改版)。
G. 有關於獨生子女醫葯費報銷方面的磚家么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H. 請問,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規定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I. 廣西農村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辦法》
一、獎勵扶助對象
第六條
凡戶籍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夫妻均為農村居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適用本辦法。
第七條
享受本辦法規定獎勵扶助政策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包括:
(一)依法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
(二)依法終身只生育兩個子女並自覺主動落實了結扎措施的家庭;
(三)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未滿18周歲死亡,只剩下一個子女,並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生育的家庭;
(四)離婚或喪偶前依法只生育過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兒,離婚或喪偶後不再婚或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家庭;
(五)再婚夫妻一方依法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家庭;
(六)再婚雙方依法各只生育過一個女兒,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家庭。
二、獎勵、救助與扶助
1、獎勵
第八條
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依法生育兩個子女,自覺主動落實結扎措施的,按下列標准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後依法生育的雙女戶,在產後六個月內自覺主動落實結扎措施的,一次性發放獎勵金1500元;
(二)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後依法生育的,除雙女戶以外的計劃生育家庭,在產後六個月內自覺主動落實結扎措施的,一次性發放獎勵金1200元;
(三)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前依法生育的雙女戶,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後六個月內自覺主動落實結扎措施,女方年齡在35周歲以內的,一次性發放獎勵金1000元;
(四)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前依法生育的,除雙女戶以外的計劃生育家庭,在本辦法頒布施行後六個月內自覺主動落實結扎措施,女方年齡在35周歲以內的,一次性發放獎勵金600元。
第九條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依法生育一個男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一次性發放獎勵金1000元。
符合生育二孩條件,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一次性發放獎勵金2000元。
2、救助
第十條
農村獨生子女未滿18周歲,因意外傷殘經設區的市組織醫學專家鑒定為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每年發放600元的救助金,直至其年滿18周歲止。
前款規定的對象,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按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特困戶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規定給予救助。
第十一條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600元救助金,直至年滿60周歲止:
(一)獨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養子女的;
(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戶家庭,一個或兩個女兒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養子女的;
(三)除雙女戶以外的依法生育兩個子女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全部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養子女的。
第十二條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妻本人依法落實計劃生育手術,因手術出現並發症,經設區的市組織醫學專家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放4000元補助;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放2000元補助。
前款規定的對象,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按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農村五保戶供養、特困戶生活救助等制度的規定給予救助。
3、扶助
第十三條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中專和普通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時,按照分數線總分降20分錄取,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獨生子女考生和雙女結扎戶女兒考生,報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時,按照分數線總分降10分錄取,具體辦法由自治區教育廳負責制定。
第十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免除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年滿18周歲前)所承擔的農村一事一議的籌資籌勞。
第十五條 農村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每年繳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費用,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負擔。
第十六條 發展改革部門在以工代賑、異地搬遷中應當優先安排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並在項目、資金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實施異地安置扶貧、庫區移民搬遷項目時,在人均補助標準的基礎上,給獨生子女戶、雙女結扎戶家庭人均增發1/2以上的補助資金。
第十七條 民政部門要將生活困難,符合救濟、救助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優先納入五保戶供養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第十八條 農業、水利、林業、扶貧、科技、勞動保障、衛生和金融等部門,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結構調整、產業開發、扶貧到戶貼息貸款、沼氣池項目安排、勞動力轉移、技術培訓、農業新技術和優良品種推廣應用、改水改廁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並在項目、資金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
第十九條 教育部門在實施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時,應當優先安排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子女。
第二十條 婦聯組織在實施「春蕾計劃」、「雙學雙比」等項目時,應當優先安排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並在項目、資金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
J. 國家規定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可以到多少歲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
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10)廣西獨生子女醫葯費報銷規定擴展閱讀: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條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第三十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