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有什麼補助政策
2018年,獨生子女家庭可以領到這6大補貼。如下:
一、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二、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四、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六、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1)什麼是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擴展閱讀:
(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周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
(2)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特別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
(3)農村雙農戶的獨生子女,婚前如遇劃分宅基地和分配集體經濟收益時按雙份享受;
(4)獨生子女高考成績名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金;
(5)獨生子女未成年時不幸死亡,夫妻無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計劃生育救助金;
(6)鄉鎮村另行制定的相關扶持配套政策。
2. 農村獨生子女獎勵扶助
農村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是的,如果你辦獨生子女證就可以享受輔助。
3. 計劃生育什麼叫獎扶和特扶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指在各地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後,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的一項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
基本條件:
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定,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四個基本條件,即:
(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且戶口在本鄉(鎮);
(2)1973年至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60周歲。
以上四點就是我們通常講的「國四條」。
標准為960元、1080元、1560元、1680元
特別扶助對象
00一、扶助對象夫妻均應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方須年滿49周歲。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扶助對象年齡的認定以其本人身份證載明的出生時間為准,對於從未辦理過身份證的,則以其戶口簿登記的出生時間為准。
00二、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包括曾生育過一個以上子女但同時只存活一個子女,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或收養且同時存活過兩個以上子女,但以後只存活一個子女的情況。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包括法律法規承認的事實收養子女的情況。
00再婚夫妻再婚前後生育、收養的子女數應合並計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雙方符合扶助條件,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符合條件的一方或雙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納入扶助范圍。由於婚姻變動形成的單親家庭以其本人實際生育的子女數計算。
00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出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有關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
三、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現無存活子女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子女死亡證明材料。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是指被地方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認定、審核的符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三級以上(包括三級,下同)殘疾標准,並持有其統一制發的等級為三級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0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
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對符合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4. 獨生子女家庭有哪些獎勵扶助政策
1、獨生子女費補助,一般是小孩1-14歲
2、退休後,每人每月獨生子女獎勵,按地方可能有所不同
3、產假休息可憑獨生子女證多休一個月,但一般很多單位都不給這個福利
4、其它當地地方性的獎勵或補助
5. 申請獨生子女獎勵扶助金需提供哪些證件
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將領到獎勵扶助金,直至亡故。
獎勵標准城鄉統一,父母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
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年滿60周歲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將領到不低於80元的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
根據規定,獎勵扶助資金由省、市、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按基本標準的60%、20%、20%的比例分級負擔;財政直管縣按照省、縣財政80%、20%的比例分級負擔。
按照規定,享受新政策獎勵扶助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人員。
申請時間定於每年1月15日前進行。
申請人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到戶籍所在居委會提出申請: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張,以及辦理退休手續的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狀況證明。
對於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人員,還應提供退休證和退休金(養老金)發放部門出具的退休金(養老金)發放證明,以及現戶籍地縣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未在當地享受同類獎勵與扶助的證明,到原工作單位所在地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6.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享受獎勵扶助政策國家有規定嗎
在全國已實行獨生子女獎勵扶助制度的省份,是有獎勵扶助的,城市和農村獎勵標准各不相同。
以在重慶為例:
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申請當年年滿60周歲。扶助標准為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6)什麼是獨生子女獎勵扶助擴展閱讀: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四章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是對農村居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老後,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的規定。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集體經濟組織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方式主要有:提供必須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等。
一、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的是獎勵扶助制度。
二、對參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開始領取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後,每月增發10元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