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先於父母親去世父母是否能繼承子女遺產
按法定繼承,父母可以繼承子女遺產
如果有遺囑,應當先按遺囑分配遺產,沒遺囑再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Ⅱ 沒有遺囑時繼承的順序,子女先於父母死亡怎樣繼承
1.
沒有遺囑和遺贈協議時,按法定繼承處理,應當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2.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的,由已經死亡的子女的子女繼承其應當繼承的份額,即由死亡的子女的子女代位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
Ⅲ 關於遺產分割問題,子女先於父母去世,第三代是否有第一繼承權
方案一:符合繼承法
該50%房屋產權應分為五份:配偶B女士10%,兩個兒子甲和丁各10%,乙專和丙的子女獲得其父屬親的繼承權,各繼承10%。
參見《繼承法》關於代位繼承的規定:
《繼承法》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25. 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26. 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27. 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Ⅳ 兒子先於父母死亡,孫子可以繼承祖父母遺產嗎
孫子可以有條件地繼承祖父母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解讀:
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你父親先於你祖父去世;
第二,如果你父親在世的話,他必須是你祖父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第三,你祖父的遺產,必須是他的孫子、孫女才能代位繼承;
第四,如果你祖父沒有留下遺囑,則可以用法律的規定來分配遺產。如果留下了遺囑,則按照遺囑的內容執行。
(4)子女先於父母死亡遺產擴展閱讀:
案例:
老人過世遺產留給孫子 法院判決有效
85歲的老人方映離世前立下了遺囑,把房產全部留給了孫子周培暉,但老人的兩個女兒不樂意了,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脫,不願與侄子協商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無奈之下,周培暉將兩位姑姑告上了法庭。法院於2014年7月份開庭審理此案,目前已作出判決,法院確認老人方映所立遺囑有效,其遺留房產產權歸周培暉所有。
老人方映生育了三個子女,包括兩個女兒周小燕、周素娥及兒子周紹裘,周培暉是周紹裘的兒子,即方映的孫子。
2009年7月1日,方映在東莞市公證處立下《遺囑書》,聲明她所有的兩處房產的份額在其去世後,由孫子周培暉一人繼承。
2012年1月1日,方映去世。周培暉多次與兩位姑姑周小燕、周素娥協商辦理老人的遺產繼承手續,即配合他到東莞市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書》,但兩位姑姑均以各種理由拒絕配合。
無奈之下,周培暉將兩位姑姑告上了法庭,請求法庭確認祖母方映所立遺囑有效,同時確認祖母的兩處遺留房產份額全部歸他繼承。
今年5月26日,東莞第一法院受理該案,並於2014年7月9日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法院判決:應按遺贈辦理
該案主審法官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院認為,該案應當按照遺贈辦理。
最終,法院認定,方映於2009年7月1日所立遺囑合法有效,案涉兩處房產二分之一的份額應由周培暉享有。
Ⅳ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就不能繼承遺產了嗎
《婚姻法》第24條規來定:「自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關系中,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繼承法》規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法律規定子女不得繼承的情形外,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不得被剝奪,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行使。結合你的問題,兒子去世後,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無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均等的分得該逝者的遺產,若逝者未婚的話,其遺產全部由其父母繼承;待其父母去世後,其父母的子女無特殊情況可均等的分得遺產,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的份額由其晚輩直系血親(即其子女)代位繼承,若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已結婚但沒有子女,其妻對逝者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也應當分得遺產。以上僅適用於法定繼承,被繼承者去世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進行遺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