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國家要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以前是為了減少人口率,現在基本上雖然國家還在計劃生育但卻不嚴格了,有些地區除了少數民族外已經允許有二胎了。
B. 我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的主要原因是
實行獨生子女政策關乎國計民生,主要原因如下:
1、人口現狀:
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世—重要國情之一
2、人口現狀特點
基本特點:基數大,新增多,素質偏低
3、人口問題制約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表現在:
①直接影響經濟和人民生活水平
②影響人口素質的提高
③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破壞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C. 獨生子女政策為什麼需要調整
沒有廉價的勞動力為「人民服務」了,會不會被查水表。
D. 國家為什麼要終結實施了35年的獨生子女政策
中央提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在五中全會公報里有這一段文字內容
E. 40年前實施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
40年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就是當時我國的人口增長太快了,為了控制人口增長,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F. 為什麼獨生子政策制定在我們這一代
人生來就是孤獨的,獨自來到這世上,最後獨自離開。
G. 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從獨生子女政策到二孩政策,其中為什麼會發生這么大的轉變
其主要原因應該是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而政策發生了轉變恰恰是為此做一些補救措施。
H. 關於獨生子女的政策怎麼回事
第三十四條夫妻只有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條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
(二)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三)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資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I. 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到什麼時候結束
獨生子女政策,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在1980年中央召開五次人口座談會後確定下來。
該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被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