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遺產,子女繼承後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為兩種情形: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遺囑繼承、且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2. 子女已婚後繼承父母的房產還屬於子女的婚後財產嗎
1、如果你母親當時的贈與協議明確寫明房子贈與給你個人,屬於你個專人財產,否則屬於夫妻共有。屬
2、雖然房產證是你妻子的名字,但是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是買給她個人的,也屬於你們夫妻共有,離婚之後你有權分割。
夫妻結婚後所得財產,如無特別說明,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繼承父母的遺產屬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回夫妻共同財答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 婚後繼承父母房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繼承父母的遺產,父母沒有約定給自己子女一個人的,這個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另外,如果夫妻兩個人特別約定自己繼承的遺產屬於個人財產的,就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 兒子繼承父親的遺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算。《婚姻法》對此有明確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繼承所取得的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因此,夫妻雙方要想使繼承所得的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說服被繼承人立遺囑將遺產指定為夫妻一方繼承。
《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 已婚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是算夫妻共同財產還是算個人的呢
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啦!
婚姻法規定: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
既然你們都是夫妻了,何必計較這些呢?
再說這對雙方也是公平的,他得到的財產也是共同財產呀,又不是針對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