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一個人的家長有過犯罪記錄 對他的子女會不會有影響
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犯罪記錄對子女是有一定影響的,例如在徵兵的時候,會對應徵人員家庭成員進行審查,在應聘務員時也會進行審查。
依據《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問題的言論,撰寫、編著、製作、發表、出版、傳播有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問題的文章、著作、音像製品,編造或者傳播有政治性問題的手機、互聯網信息,參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受過處罰的;
(二)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
(三)組織、參加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養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被偵查、起訴、審判的;
(五)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六)與國(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組織或者人員聯系,政治上可疑,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穢、暴力和非法組織標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是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員的;
(九)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
(1)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擴展閱讀: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刑滿釋放人員正式而嚴格的職業(行為)控制:
有會計、拍賣師、導游,更有甚者鎖具修理工、保安、保險營銷員、中介服務人員;對於一部分特殊的犯罪種類在一定時期內連護照簽發都不允許,更讓人難受的是其子女在銀行或公務員、部隊等入職政審時也會受影響。
雖然以上職業均會受影響,但需要區分以下情況:
犯罪記錄、刑事處罰、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是有區別的,犯罪記錄包括經公安立案偵查移送檢察院審查後認定最輕不起訴或者法院有罪判決兩種情況,不管最終是否判決刑罰,均屬於有犯罪記錄;
而刑事處罰必須是法院判決有罪並有處罰內容的,排除了法院判決有罪但免於處罰的情況;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不僅要求有刑事處罰,還需要是故意性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就屬於過失性犯罪,其在部分崗位要求上是滿足要求的。
再如保險營銷員:《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11條:「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記錄,其申請資質並不會受到影響。
㈡ 父親有犯罪前科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
不能參軍、考公務員、應聘銀行和國企、報考警校軍校。父親受到刑事處罰的,將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軍、公務員考試、報考軍校、報考警校、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㈢ 家人有刑事犯罪記錄會影響孩子上大學嗎
上大學肯定不會受到影響。
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
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影響。
(3)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刑事法律規定:
罪責自負原則
1、罪責自負原則的基本含義是:誰犯了罪,就應當由誰承當刑事責任;刑罰只及於犯罪者本人,而不能連累無辜。
2、罪責自負原則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體只能是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對於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的人不能對其定罪;
②刑罰的對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對於僅與犯罪者有親屬、朋友、鄰里等關系而沒有參與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罪責自負原則又稱罪及個人原則或個人責任原則。即由犯罪者本人承擔刑事責任,而不株及他人的原則。中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刑法以權利保障為本位,以個體行為為調整對象的宗旨和特徵,不言自明應作為刑法基本原則。
隨著近代思想啟蒙運動中人權觀念的勃興,刑事追責原則完成了由團體責任向個人責任的嬗變。與株連相對,現代刑法堅持罪責自負的個人責任主義。罪責自負,意味著國家在進行刑事責任歸屬,進而作出刑罰處罰時,不能將他人應負的責任歸咎於特定的個人,同時,也不能將犯罪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轉嫁給第三人。
㈣ 父母都判過刑對子女有那些影響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㈤ 如果一個人的家長有過犯罪記錄 對他的子女會不會有影響
當然會有影響了,如果是因為故意犯罪被判處過刑罰,那麼他的子女在就業參軍,考公務員等等涉及到政審的時候都會有影響的
㈥ 家長有犯罪記錄孩子有什麼影響
家長有犯罪記錄對孩子以後參軍和報考公務員都有影響。
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報考政法機關的。
(6)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有什麼影響嗎擴展閱讀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字、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5、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鉸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的。
㈦ 父親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參加工作有什麼影響
現在還好了,影響不是很大
一般只要不是去國家機關部門去工作都是無所謂的了
要是有公職在身的工作,那一般還是會去審查的,審查也不會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