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內父母單獨給子女的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內為孩子存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要看錢是以誰的名字存的,如果是以孩子的名字存的,則不算,如果是以夫妻的名字存款,則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❷ 父母分割財產,給子女的部分怎麼寫
您好,離婚協議或財產分割協議中贈與孩子的部分一方的確可以反悔,因為根據相版關法權律的規定,在贈與物交付或過戶之前贈與一方是可以反悔的。
因此最好盡早過戶或交付相應的財產。
協議是夫妻雙方的協議,一式兩份即可,如果需要在民政部門或公證部門備案則需要多一份。
❸ 父母財產分給兒女,怎麼起法律效力
父母生前將數純財產給予子女,在法鏈畢跡律上稱為贈與。
棚並如果標的是動產,即錢款、物品,交付時生效;
如果標的是不動產,變更所有權登記時生效。
❹ 父母親自寫的財產給子女有效嗎
只要財產是屬於父母所有權的財產,贈與子女是有效的;
接受贈與房產的受贈人,應當持房產所有人的「贈與公證書」和本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❺ 如果父母將財產指定給一個子女其他子女怎麼辦
父母有權立遺囑處分父母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❻ 父母健在,想把財產單獨給已婚子女一個人,行不行
這個是可以行的,前提是你怕其他的孩子不鬧,其他的孩子如果要鬧的話,家庭很難和睦的,建議不要一把所有資產給一個孩子,可以等個人死了之後立遺囑就可以了。打官司也是那個孩子的。
❼ 父母有權將財產只分給其中一個子女嗎
□壹直在路上9級2010-11-19可以的。父母在沒什麼精神病和清醒的條件下,所立遺囑,讓誰繼承遺囑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如果父母親是有精神病或在不清醒的情況下立的遺囑,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遺囑無效。 追問: 哦,覺得很不公平,但沒辦法了 回答: 這些都是國家訂的我們能怎樣哦 追問: 我奶奶去逝了很多年了,十年前我爺爺把他的家產分給了他的三個兒子。最近我們這兒搬遷,只要有戶口的人都可以優惠買一套房子和一個鋪面,我爺爺要把這一套房子和鋪面給我的小叔一個人買,不給另外兩個兒子。請問他這樣做行嗎?我覺得既然十年前他就把家產分給子女,那麼他現在也應該把這個優惠平均分給子女?因為我覺得從他把家產分給子女後,以後他的東西都應該平均分配了?請懂的的人幫忙解決一下,謝謝! 回答: 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能說明白一點嗎。你的意思是你爺爺用自己的錢幫你叔叔買那套房子。還是現在你那以前拆遷房子有一個這樣的名額只有有戶口簿的都可以買那套房子。而你爺爺把那個名額給了你叔叔。你們覺得那是你爺爺的財產你父親也有那繼承權對吧所以你覺得你爺爺這樣做不公平對吧。前面已經說到了。你爺爺是有權把財產分給任何人的。如果你爺爺是用自己的錢買那套房子的他是有權力給誰的。因為你爺爺在十年前已經把財產分給你父親叔叔他們。這是屬於他後來啊財產。 補充: 第二個就是你爺爺在十年前就把那房子分給你叔叔和父親他們鄭襪啦。現在那房子拆遷有這樣的名額可以去買那房子。那這樣也就是說你父親和你叔叔都有這樣的資格去買那套房子所以應該說那個名額是屬於你叔叔和你父親都共有的。我知道的只有這么多啦。我說的可能你不是很明。你可以上網查一下或咨詢一下那些律師。如果上網查不了。或找不到律師咨詢。我可以在星期二幫你向我那個法律學的老師問一下 追問: 哦,謝謝啊。這次搬遷只要有戶口的人都可以買,我爸,我二叔,我小叔,我爺爺都有戶口,而我爺爺要把他的名額給我小叔一個人。 如果真的給定了,那麼是不是我小叔以後贍養我爺爺時要多承擔一些責任 回答: 你的意思是只有一個名額你爺爺給了你小叔叔啦。你爸爸個另一個叔叔沒份咯。我想再問一下你爺爺之前到現在都是和你那個小叔叔一起住嗎。如果是一起住他是可以在繼承財產時能繼承多一點的。我國的繼承法第十三條有規喊頃激定的。如果不是和你爺爺一起住乎脊我國繼承也沒有規定你叔叔一定要承擔多一點贍養責任。除非是有協定的除外。你們父親他們三兄弟其實可以協商的呢。讓小叔在以後贍養你爺爺是時擔多一點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