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可以通過異地領取,醫保可以異地就醫後回當地醫保部門險銷。
我國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主要是長期差旅人員和隨子女居住的退休職工。在異地就醫時,需在當地醫保指定醫院出具轉診證明,由患者對醫療費用進行墊付,後期憑票據回當地醫保部門進行報銷;如果所在城市設有異地審核代辦機構和人員,則必須在報銷前經過審核人員的初審簽字。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人社部在推進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系統。電話咨詢服務中心、互聯網服務渠道和社區信息平台也在加快建設,逐步實現「異地居住、直接結算」、「一地呼入,全國咨詢」的服務模式。
中國全國勞動保障專網已實現全國范圍的部省連通,省市聯網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正在逐步統一,中國全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一的核心應用軟體,在全國近400多個地市使用。
Ⅱ 父母退休後可以投靠在北京的子女嗎
可以。例如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入非農業戶口:
1、辦理機構:本市人員戶籍登記在東城、西城、海淀、石景山(遷安礦派出所除外)區的,在分局戶政大廳辦理;本市人員戶籍登記在其他區的,在戶籍地派出所的戶籍窗口辦理。
2、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分局戶政大廳辦公時間見附件
3、辦理時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級審批的時限為50個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級審批的時限為35個工作日
4、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70周歲。
(2)退休戶口隨獨生子女進京擴展閱讀
老人投靠子女入農業戶口
1、辦理機構:本市人員戶籍登記在東城、西城、海淀、石景山(遷安礦派出所除外)區的,在分局戶政大廳辦理;本市人員戶籍登記在其他區的,在戶籍地派出所的戶籍窗口辦理
2、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分局戶政大廳辦公時間見附件
3、辦理時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級審批的時限為50個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級審批的時限為35個工作日
4、受理條件:
(1)申請人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
(2)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均為農業戶口;
(4)被投靠人戶口進京須滿2年以上。
Ⅲ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嗎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分為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和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兩種形式。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
戶口審批工作規范的通知》規定:
第二章第一小條 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
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
男滿 60 周歲,女滿 55 周歲;工人男滿 55 周歲,女滿 50 周
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
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
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
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
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
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 70
周歲。
第二章第二小條 無業老人投靠子女
1.受理條件:
(1)申請人男性年滿 60 周歲,女性年滿 55 周歲(夫
妻雙方同時申請);
(2)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3)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
(3)退休戶口隨獨生子女進京擴展閱讀:
一、離休、退休老人投靠子女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
8
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
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
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符合受理條件第五條:「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
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
的………;第六條: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
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申請人原本市戶口所
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遷出證明;
(7)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
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
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二、無業老人投靠子女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外省市子女死亡的,須出具死亡證明書及
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
(4)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
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查閱
檔案證明或街道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7)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
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准進京批件復印件並
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8)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Ⅳ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進京的條件必須是公務員嗎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的受理條件及審批流程: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北京市現行戶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幾個地方。另外父母兩個人必須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Ⅳ 獨生子女在京工作有北京戶口,父母退休能否將戶口前往北京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Ⅵ 關於父母隨獨生子女戶口進京的問題。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回一)受理條件:
1.夫妻均達到答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Ⅶ 父母退休後隨孩子(獨生子女)把戶口轉到了北京,現在長期居住北京,醫療保險如何轉入
退休以後就無法轉到北京了,你現在只能在北京選擇幾家定點醫院進行看病,但是報銷還是要回到當地的,而且你當地人員的解釋也不對,根本就不能轉出怎麼還要你問北京呢
Ⅷ 父母是北京戶口已經退休,外地成年獨生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北京
可以。
按規定父母和子女之間可以投靠遷移戶口,因此可以的但是投靠遷移戶口是有許多條件規定的,必須符合條件規定才可以辦理投靠遷移戶口,你應該去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是否可以。
按規定可以所以回答你可以具體是否可以你應該去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詢一下。
Ⅸ 獨生子女的父母戶口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嗎
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9)退休戶口隨獨生子女進京擴展閱讀:
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規定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穩定的職業或者生活來源,已居住一定年限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的,可准予在該城市落戶。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系不滿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②(外)祖父母在本市無子女,可以解決一名(外)孫子女。
③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職工的子女,因不適應當地氣候,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④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流動性較大工作的職工,單位無基地和托兒設施,子女無法隨身撫養,外省市無同等親屬投靠的。
⑤被投靠人系本市非農業戶口。
⑥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2)投靠入京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區妻投夫在京入農戶結婚需滿5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3年。
②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區結婚需滿8年,遠郊區縣結婚需滿5年。
③申請人為外省市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
④被投靠人是本市農業戶口。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男性超過65周歲,女性超過60周歲。
②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
③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均為農業戶口。
④被投靠人進京需滿2年以上。
⑤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入京非農戶:夫妻、子女、老人投靠夫妻投靠需同時滿足:
①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
②結婚需滿10年。
③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①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②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需同時滿足:
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Ⅹ 父母隨獨生子女戶口進京的問題,急!!!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入非農業戶口
(一)受理版條件:
1.夫妻均達權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二)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三)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