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領證的事實婚姻影響獨生子女認定
沒有合法結婚證,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保障的,會影響到獨生子女認定。
Ⅱ 事實婚姻解除後可以領獨生子女證嗎
對不起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你所解除的是非法同居關系,辦不了獨生子女證。
Ⅲ 事實婚姻,男方巳亡多年,給孩子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資料
事實婚姻,男方以王多年給孩子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那你就是在當地派派出所起戶口證明,因為你的孩子是一個人丈夫已經沒了。可以用上當地起接受新證明。主要代辦派出所去去證明。
Ⅳ 獨生子女補貼有這條嗎說是事實婚姻不給辦補貼
獨生子女補貼跟他們離不離婚還有住在哪裡是沒有關系的,如果你們之前有這個政策的話,是可以去領取的,不過現在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補貼,但是之前的應該還可以領吧,這個得問你們相關的當地部門。
Ⅳ 90年以前事實婚姻現在是否可補辦獨生子女證
你好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事流程:
1、本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補專辦申請
2、區縣或街辦、屬鄉鎮人口計生局審核有關資料
3、給予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受理機構:縣人口計生局
辦理地點:鄉鎮(街辦)計生辦
申辦條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證件因故遺失的,現要求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並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生育,新組合的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沒有子女的;
2、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獨居,未再生育的;
3、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死亡,夫妻沒有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
提交材料:
1、書面補辦申請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原單位出示的證明,因故離開原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社區居)委會出示證明;
4、再婚家庭附離婚協議書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
可能要相關證件的
滿意請採納
Ⅵ 我是位60後,從事實婚姻(沒辦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7到事實離婚需辦手續嗎
你要找人 找在計劃生育里的人,得交罰款,把罰款交齊,個人在剩點,他們就給你改好了,你就是合格的了,獨生子女證就辦下來了,肯定行,哪有貓不吃腥的,我們村好幾個都是這麽弄的,有獨生子女證,孩子考試有加分,中考,高考,都有,大人到60歲國家還給錢哪,你試試去吧,,,,,
Ⅶ 沒有婚姻證明但事實婚姻怎樣辦理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助
這個咨詢下民政部門
根據相關的政策來就好了不
肯定有辦法對應這樣的情況的
Ⅷ 事實婚姻生獨生子女享受國家待遇嗎
新婚姻法已不在承任事實婚姻,事實婚姻現在稱為「非法同居」不受法版律保護。按規定權必須依法領取結婚證的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才可以享受國家對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第一事實婚姻國家不認可,第二你無法提供證明手續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不能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事實婚姻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Ⅹ 獨生子女政策
村委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甚至是不是有人吞了這筆獨生子女補助(補貼給你父母的),你可以向村裡和鄉鎮、縣里提出異議。你父母應該得到這筆補助,領取這筆補助的憑證應是獨生子女證,裡面載明了夫妻關系,後來領取的結婚證是啥意思?以前有過結婚證找不著了還是以前是事實婚姻沒領過結婚證?找不著應該婚姻檔案里還有,根據檔案由民政局開局婚姻證明即可。(不知你父母是否重新領結婚證,若以新婚來領,可能導致結婚日期遲於你的出生證,這樣邏輯就混亂。按道理同一身份證不能領兩次結婚證結婚兩次)。明確一點:你爸媽從符合條件歲數開始計算,都可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