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家好我是農村的,本人是獨生子女,該怎麼樣去分戶口和申請宅基地呢
你好,如果你是農村獨生子女,過去滿18歲可以分戶的,但是現在不可以分戶了,只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啦,而不是分宅基地。因為村規認為女兒是要嫁人的,是要歸屬於男方宅基地名下的,除非夫妻離婚可以分戶……
㈡ 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可不可以享受宅基地地
1、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宅基地申(請)批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宅基地;
2、具體內的條件,各地存在差異容,當事人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河北省為例,供參考):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㈢ 獨生子女分戶後為什麼沒有宅基地
分戶的一般理解是男女結婚以後從原來的大家庭裡面分離出來組建以夫妻二人為主的家庭,但是可以包括父母,某種情況下必然包括父母。獨生子女與父母談不上分戶,即便某種原因分開居住另立戶口本,但是不是分戶,只能稱之為分開戶口,不要省略字詞,那樣會改變意思。另外宅基地方面的家庭認定會直接確定是一個家庭,按照一戶一地政策根本不能再發放宅基地
㈣ 農村獨生子女能申請宅基地嗎
各省的規定不來一樣,不知你自是哪裡的,請參考一下: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一方已絕育的雙女戶的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絕育證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
(二)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
(三)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
(四)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
(五)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獨生子女免收雜費,對雙女戶的兩個女孩各免收百分之五十的雜費,免收的雜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教育經費中列支。
這是陝西省的規定,條例中沒有相關優惠政策的規定。不過其他地方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在申請宅基地時有相關優惠政策,比如北京市。宅基地一戶一宅,如分戶,可申請宅基地!
回答滿意,請採納!
㈤ 獨生子女,可以分宅基地嗎需要分戶嗎
宅基地和獨生子女證是兩個概念!國家明確規定宅基地的分配原則是一戶一宅內,任何人都不能違容背這個原則。就算一戶的人再多,也只能滿足一份宅基地的紅利,而獨生子女家庭本來人就很少,怎麼會多分宅基地呢?
當然對於那些多子女家庭,他們則可以採用分戶的方式,這樣的話一家人之間就能夠享受兩份以上的宅基地。但對於那些獨生子女家庭是不能進行分戶的,畢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等到父母百年之後,那子女不是又多出來一份宅基地嗎?這樣就和宅基地的一戶一宅原則相違背。同時獨生子女家庭本身照顧老人的壓力就比較大,如果分戶的話父母的贍養更沒有辦法保證,所以這樣一來也不能進行分戶。
㈥ 農村獨生子能不能申請宅基地
各省的規定不一樣,不知你是哪裡的,請參考一下: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一方已絕育的雙女戶的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絕育證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
(二)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
(三)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
(四)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
(五)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獨生子女免收雜費,對雙女戶的兩個女孩各免收百分之五十的雜費,免收的雜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教育經費中列支。
這是陝西省的規定,條例中沒有相關優惠政策的規定。不過其他地方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在申請宅基地時有相關優惠政策,比如北京市。宅基地一戶一宅,如分戶,可申請宅基地!
回答滿意,請採納!
㈦ 獨生子女成年後,分戶申請宅基地,可以嗎
婚姻法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你結婚以後是婆家人,不管戶口在哪裡,法定的就是婆家一個家庭成員,你本來和娘家父母不是一戶了,你們談不上拆戶
㈧ 江蘇獨生子女分戶後可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嗎
你們沒有另一個房子,沒有另一個家庭住址,戶口沒法分開,反過來既然有,而且分開了,為什麼還要宅基地。另外宅基地有一戶一地政策,這里的戶是傳宗接代方面的,再有一個家庭住址只能登記一個家庭
㈨ 獨生子女結婚生子後可以申請分戶申請宅基地嗎
婚姻法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版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權庭的成員。
你結婚以後是婆家人,不管戶口在哪裡,法定的就是婆家一個家庭成員,你本來和娘家父母不是一戶了,你們談不上拆戶
㈩ 獨生子,戶口和父母在一起,一定要分戶才能有自己的宅基地嗎,宅基地不是一戶一宅嗎,我也是一戶中的成員
有份。宅基地是按戶分配的,只要是該家庭的成員,都享有份額。如果已經成年,需要結婚,可以向村集體另行申請。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村集體應當無償提供,不需要交納使用費。但規劃、辦證等費用還是要交納的。
一戶指的是一家人,戶口跟父母在一起的話,一戶的戶主就是父親。想要有自己的宅基地,需要分戶出去,自己獨立門戶。另外立一戶,才能申請有別於原來父親那一戶的宅基地。
分戶出去,就會有自己的一本戶口簿,就是戶主。以後結婚了,妻子和兒女的戶口也會進入這個戶口簿。不分戶的話,以後妻子和兒女的戶口是進入父親為戶主的戶口簿。
(10)獨生子女分戶能擁有宅基地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申請審批
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 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並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
經討論同意並公布後,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 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第十條 農村村民佔用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由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佔用林地建設住宅的,應當依法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按前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建設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