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的父母不需要立遺囑嗎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據《繼承法》第1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因此,僅憑獨生子女證明,是無法直接證明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房屋登記部門也無法判斷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因為從實際來看,房屋除了獨生子女這個繼承人,的確存在其他多個繼承者,盡管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的份額比例是最高的。
Ⅱ 我是獨生子女,我的父母還有必要立遺囑嗎
這個是父母的權利,雖說你是獨生子女,有撫養父母的義務,你的父母想立遺囑也可以,不立也行。
Ⅲ 獨生子女家庭也要立遺囑嗎
自己和老伴就一個女兒,以前認為根本沒有立遺囑的必要,現在卻面臨著辛辛苦苦一輩子攢的房產,要被女婿分走一份的危險。這件事情讓家住邯鄲的劉女士十分氣憤和懊悔。
劉女士說:我和老伴有一個獨生女兒,女兒已經結婚生子。老伴幾年前去世,留下的幾套房產一直由我對外出租。今年,女婿與女兒因感情不合,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女婿在法庭上提出,要求分割我丈夫留下的遺產。我覺得,這幾套房產是我和老伴打拚一輩子,辛辛苦苦積攢的財產,將來我去世後,這些都是留給我女兒的,憑什麼女婿要求分割這些房產?請問律師:女婿是否有權利分割岳父的遺產?
另外,立遺囑還可以起到一個財產清單的作用。現在,父母或考慮自身養老的問題,或因與成年子女分開居住溝通較少,都不會提前將自己的全部財產詳盡地告知獨生子女。如果能有一份遺囑,既可以保證子女不會窺探自己的財產,保障養老,又可以在自己去世後,將剩餘的財產順利地讓子女繼承。
Ⅳ 母親在,我是獨生子女,問父母怎麼將名下房產立遺囑
幹嘛非得去世才給啊,有生之年就不能給嗎?
Ⅳ 獨生子女父母還需立遺囑嗎有必要嗎
1、這個當然是有必要立遺囑的:因為繼承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都已經不在了,那麼獨生子女還是有配偶的(沒有其他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
2、在獨生子女結婚後,被繼承人才死亡的,如果沒有立遺囑的,那麼所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有被繼承人明確指定由自己的子女繼承時,才是個人財產。
Ⅵ 獨生子女父母遺囑範文應該是怎麼寫的呢
如果是獨生子女
不需要立遺囑
如果有房產、汽車的
趁有生之年,提前辦理過戶就可以
辦理遺囑繼承費用好高,也很麻煩
Ⅶ 我是獨生子女,父母有必要立遺囑嗎
你是獨生子女父母沒必要李總,除非父母不想把所有的財務留給你,她想有其他安排的話,需要李總否則的話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