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親父母投靠獨生子女滿55歲就可以落戶大連,今年3月1日施行新政策是否更改
符合下列投靠條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無業人員,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穩定內住所容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主城區並結婚滿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市區並結婚滿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戶口在新區;
(二)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現役軍人等情況被投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在我市;
(三)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子女,其投靠的監護人常住戶口在我市;
(四)身邊無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1名無業未婚子女投靠;
(五)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主城區、新市區,其登記常住戶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周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周歲、單親母親滿60周歲;
(六)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戶口在新區,投靠的父母年齡合計滿130周歲,或投靠的單親父親滿65周歲、單親母親滿60周歲。
投靠配偶的,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
2. 大連市,外地父母投靠子女問題。
回答:1.家裡老人投靠子女的,單親年齡65,雙親70歲,戶口可以跟隨子女戶口走。2.戶口到大連以後可以到街道登記,享受大連老年人的一些政策,具體咨詢街道。
3. 大連市 投靠親屬落戶條件
投靠政復策
「三投靠制」(夫妻相互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老人投靠子女)
該女父母不是大連市內戶口
無法以投靠遷入。
相關法規
http://www.law-lib.com/lawhtm/1996/28708.htm
4. 大連市戶籍准入制度,老年人投靠獨生子女遷入
資詢大連市公安局戶籍科,或當地派出所戶籍室民警
5. 最新 大連 父母投靠子女 落戶問題
1、如果你的父母均超過60周歲以上,又身體多病,需要照顧的,可以辦理戶口投靠子女;
2、手續就是向你的戶籍地派出所提交父母隨遷的申請及疾病診斷書;
3、以前的父母戶口投靠子女的政策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戶口投靠來連;
4、關於父母隨遷過來醫保醫院的選擇,大連的附屬一院、二院、三院都是一級醫院;二級醫院是市立一院、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三級醫院是各個廠礦醫院、各區級醫院是三級醫院,你在大連居住,應該有所了解的。
6. 子女是大連市戶口,父母投靠子女戶口可以遷入嗎
符合規定的話,可以。
根據《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八條第六項「三投靠」落戶流程:
「三投靠」落戶(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審核,手續齊全,5個工作日核發准遷手續。
(6)大連父母投靠獨生子女落戶擴展閱讀
《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參加投靠落戶的申請人有下列情形的,按相應要求辦理:
(四)夫妻雙方均為我市駐軍部隊現役軍官,其中一方達到隨軍條件的,或者夫妻一方為現役軍官,另一方為我市常住戶口居民的,其雙方父母均可以按照父母投靠子女政策,在投靠人子女服役部隊同一區域內的合法穩定住所辦理落戶。
父母投靠子女政策規定的「子女在我市登記常住戶口時間」條件,比照被投靠現役軍官在我市部隊服役年限辦理。
(五)按政策規定回原戶籍地落戶人員,作為被投靠人辦理戶口業務時,其在我市登記常住戶口時間應自遷出或注銷前戶口登記時間起連續計算。
(六)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應與本人戶口登記一致,否則不予辦理投靠落戶。
(七)被投靠人因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而與父母、子女共同居住,且房屋所有權人或合法承租人同意投靠人辦理遷入登記的;軍休幹部、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復退轉軍人、軍隊職工、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等,
取得本人服役部隊住房產權單位營房部門合法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住房證》或合法住用部隊住房證明,經派出所調查屬實的;符合上述規定情形的視為有合法穩定住所。
(八)符合「無合法穩定住所但參加社會保險」條件被投靠人,應先將本人戶口遷移至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設立的空掛集體戶中,同時以此地址申請辦理投靠落戶。其中主城區、新市區的「無合法穩定住所但符合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條件的被投靠人,其單位注冊地應在主城區或新市區。
參考鏈接:大連市公安局關於印發《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7.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大連後有什麼利弊
也不存在什麼利弊,方便照顧父母。大連匯才人才-大連
8. 65歲以上老年人來大連投靠子女可落戶嗎
不可以,除非65歲以上老人已個人名義一次性付款購買80萬以上的房子,才可以落戶大連市內。(金州區30萬,開發區50萬,大連市內80萬,北三市與大連戶口還有一定的區別)。
9. 父母投靠兒女落戶大連需要什麼條件
基本條件
投靠人員投靠子女的,須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區落戶8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在新市區落戶5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或在新區落戶3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投靠人員在80周歲以上的,其子女應具有本市戶籍並有合法穩定住所。
基本手續
(一)落戶申請表(被投靠人現場簽字)。
(二)被投靠人(子女)與投靠人(老人)《居民戶口簿》(戶籍內勤民警應到公安部「門戶網站」核對遷移人員戶口信息)、《居民身份證》。
(三)被投靠人與投靠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四)被投靠人與投靠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五)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除基本手續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對應提交手續:
(一)被投靠人系現役軍官身份的,需提供軍官證、《居民身份證》,服役部隊師(旅)級政治機關出具的服現役證明,達到隨軍條件和服役年限的任職命令及軍官任免報告表,公安機關出具的部隊駐軍地址證明以及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
(二)被投靠人系轉業安置落戶我市的軍官,需提供《軍隊幹部轉業審批報告表》,公安機關出具的部隊駐軍地址證明。
(三)被投靠人提供父母或子女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還需要提供被投靠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及房屋所有權人到派出所簽署的《同意落戶意見書》。
(四)農村居民之間的老人投靠子女,需由落戶地村民委員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
10. 關於父母在外地來大連地區投靠子女的戶口問題
想辦法辦個證就太容易了。也可通過居住地村街委上給婦聯開證明去民政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