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版育,並且權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B. 辦獨生子女證須要什麼要求和證件
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獨生子女證制度規定,國家將對自願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給予認可和肯定,即頒發書面榮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的夫妻可根據不同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相關規定,領取一定獎勵、享受一定優惠措施。
一、獨生子女證的申請條件
根據國家規定,申請《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且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2.合法收養一個孩子並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3.雖有兩個符合計劃內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個死亡,另一個在16周歲以內的。
4.喪偶後,僅有一個孩子且在16周歲以內的。
5.離婚後,婚前唯一一個孩子由自己撫養,孩子在16周歲以內的。
6.再婚後的家庭,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一方帶來的孩子且在16周歲以內,且沒有再生育的。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符合申領規定:
1.孩子留在國內某市,父母親均在國外的。
2.未婚生育之後永不再結婚的。
3.單身人士(包括離婚)收養孩子的。
4.夫妻雙方原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各自撫養一個。而後兩者復婚或與未生育過的人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應發給父母而非獨生子女本人。
2.《獨生子女證》的申領以自願為原則,非自願提出申請者不能領證。
3.沒有戶口的獨生子女不能領證。
4.必須先有《生殖健康服務證》才能領證,如果沒有需補辦後領證。
5.超過16周歲的獨生子女,如果自願也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但需註明「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
C.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D. 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獨生子女證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版居民戶口簿權》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E. 廣州市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辦理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保健費保險投保程序 一、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應先到居回委會答填寫申請表一份,然後將申請人及小孩相片(小一寸)各1張,失業證或個體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工本費1元交給居委會,由居委會代辦。同時由街代辦失業人員獨生子女保健費的保險辦理獨生子女證和獨生子女保健費保險投保程序
一、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應先到居委會填寫申請表一份,然後將申請人及小孩相片(小一寸)各1張,失業證或個體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工本費1元交給居委會,由居委會代辦。同時由街代辦失業人員獨生子女保健費的保險投保,投保時間從投保當月起至小孩滿14歲止。
二、對於原已在就業單位辦理獨生子女證及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居民,現因失業而需轉回我街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則要求申請人先到居委會填寫申請表一份,並將獨生子女證及失業證復印本一份,交給居委會,由居委會代辦獨生子女保健保險投保。小孩已滿十歲的,其保健費每季由居委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