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婆生孩子老公有陪產假嗎,陪產假國家規定多
老婆合法生育的,老公享有陪產假,具體天數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咨詢當地衛生計生委。
《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五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❷ 關於老婆生孩子我有沒有陪護假的問題!
法定基本產假天數 《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這90天包括:產前休假15天+產後休假75天 小貼士: 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 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距預產期2周時休產假以避免早產;產後假75天,系指生育後的75天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才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並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特殊原因產假增加天數 難產 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 增加30天 獨生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名詞解釋: 已婚婦女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於獨生子女,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又不一樣,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 第五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職工達到晚婚年齡而未婚的,與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
❸ 孩子生病住院 母親陪護 有法律規定的陪護假嗎
很抱歉,
勞動法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這只能從母親所在單位人性化角度考慮,予以照顧。
❹ 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你好,你是公務員有休假,長期陪護不可能的,獨生子女國家有政策規定,和父母商量一下條件容許就請個保姆你有時間就多陪陪父母。
❺ 勞動法中有沒有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父母有病,《勞動法》沒有規定有陪護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有婚喪嫁娶的假期。
❻ 勞動法規定配偶生小孩丈夫有幾天陪護假
勞動法沒有規定配偶生小孩丈夫有幾天陪護假
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
❼ 父母護理假國家規定
我國二十個省已經推行了獨生子女護理假,通過10月23日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我們可知,對於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用人單位必須給予每年累計20天的陪護假期。各地陸續出台的關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政策,各地規定的假期市場都不同,但是通常都是在10天到20天以內。
對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根據媒體的統計,我國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但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帶薪假期。
以深圳市為例,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療期間,其獨生子女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並且這20日的假期,是帶薪假期,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截至7月7日,全國至少已有19個省份和城市制定實施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多地護理假達20天;同時,北京、遼寧以及深圳等至少3地正在探索制定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19地中,湖北、黑龍江、四川、寧夏、雲南、西安等6地明確規定,非獨生子女也可享受護理假待遇。有業內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國家應從全國層面統一規范護理假制度,建議未來不區分子女獨生與非獨生,讓所有職工群體受益。
❽ 子女產父母照顧勞動法有沒有待薪假
子女生育,父母照顧沒有帶薪假。
按勞動法規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內假98天;難產的增容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本人和親人沒有其它假期。
對於合法生育的,計劃生育法規規定,增加產假,男方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陪護假,照顧其妻。父母對子女撫育下一代沒有法定義務,法律不支持給予帶薪假期照顧子女。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