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身邊有父母做過什麼傷害自己子女的事嗎
有啊。我嬸嬸就經常打他兒子,讓他兒子跪地上,一跪幾個小時,有時候還扇巴掌,而且不給他零花錢。
B. 真的會有父母算計子女的事情嗎
就在我剛剛十八歲的那年,高中畢業的時候他給了我他的信用卡的副卡,跟我說,上大學了就刷卡,銀行匯率低,取錢都沒有手續費。以至於我一直都用他的信用卡作為生活費來源。然後,我爸拿著賬單跟我媽報銷,我媽做小生意,都是現金流的,就把我的刷卡的生活費摺合成現金給我爸了。
很多人都會很奇怪,都會問,你父親為什麼這么喜歡存錢,存下來干什麼?給誰花?我爸是個極其自私的人,他搜刮他父母的錢,妻子的錢,以後估計還要我贍養(法律規定,我還得贍養他!已經咨詢過律師了),他把錢花哪裡了呢?自己身上啊!!!!我爸酷愛買買買,小米手機一千塊錢左右的有8個,去香港一趟花了十幾萬,但是買的都是忽悠貨,就如同他喜歡吃蒼蠅館子一樣。關鍵是。他做的這一切都是合法的,你氣不氣?
C. 父母的事子女該不該管
先思考一下父母為什麼這樣做?站在他們的角度看有沒有理由,再去試著跟他們談一下,表達自己的想法,他們能夠接受當然更好,不接受你可以保留意見,記住:順者為孝!
D. 關於父母對子女愛的文章 具體事例
父母的愛
父母的愛是天地間最偉大的愛,自從我們呱呱墜地,來到這個世界,父母就開始愛著我們,直到永遠。父母的愛,是一種對兒女天生的愛,自然的愛。猶如天降甘霖,沛然而莫之能御。這能夠維護生命之最大、最古老、最原始、最偉大、最美妙的力量莫過於父母對我們的愛。
古人雲:「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母親的愛猶如於春天裡燦爛的陽光,帶給我溫暖,帶給我光明;母親的愛,猶如於狂風中的一把穩定而沉著的大傘,為我遮風擋雨;母親的愛,總在我困難的時候給予我幫助,給予我動力。那股如絲般連綿不斷的愛意成為我堅強的後盾,讓我時時刻刻不再有空虛的感覺。
而父親的愛,是博大精深的,是不拘小節的。父親的愛,總在我犯錯誤時,給予我正確的指導;父親的愛,總是在我遇到難題時,給予我正確的教導……如果說,母親的愛如水一般深遠,那麼,父親的愛就如同山一般的厚重了。
說起了我父母,我的心頭就湧起無限的感激。父母為了我的成長,嘔心瀝血,這份恩情該如何報答呢?
從小,父母就教育我如何做事,如何做人。他們給我講二萬五千里長征,給我講毛澤東、周恩來,給我講雷鋒的故事、董存瑞炸暗堡……他們告訴我,做事要小心謹慎、對人要誠懇、不可以說謊、要學會寬容、學會尊老愛幼,要懂得知恩圖報、懂得無功不受祿……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什麼呢?以前的我總很天真的認為,父母照顧自己的兒女是很應該的,很自然的事。現在回頭想想,這是一種多麼偉大的精神,有時,我總在想,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力量促使著他們呢,我也很不明白,但這也許是一種責任,一種對孩子的愛,是無私還是愛憐,但不容置疑的是:他們確實對我們很好,確實精心的照顧著我們。就拿每一天來說吧!
每一天的上午,媽媽為我做早餐,每一天的中午,又為我做午餐,每一天晚上,又為我料理晚餐,但每一次在吃飯時,她依然在幹活。到了晚上學習時,父親又來輔導著我,教我要做每一道題的時候都要認真,不能馬虎,父母每天都為了我教育著我。
這樣的每一天,構成了幸福的我們,這樣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又是不平凡的,每一天的是都是小事,有是大事,面對著父母的這分恩情,我應該以感激的心化為孝敬的實際行動,讓我們都來愛護我們的父母吧!
E. 請問如果父母做了違法的事,子女會不會受到牽連
如果此父親被判刑事賠責任的,就要看此父親是否有經濟賠償能力,如沒有,法官會以此量刑加重,也會與其子女商量,子女們是否代為賠償,中國有連累,但不會牽連子女
F. 父母總愛管子女的事情
拉倒吧,您的父母歲數是有點大,但是你從現在開始讓老人家自食其力,除非他真的吃力有點熬不住,不然不可以幫忙。你可以每隔一天去給他們買點吃的,用的。剩下的事你就明明白白的告訴他,過了70就得過自己的日子,其他的你操心不了,歲數太大了。一般來說像您的父母基本上是沒太多文化,也沒有出去過其他國家,他對中國以外的人和事是排斥的。我覺得不需要太過於理會,多教育後代學習文化就可以了嘛,古人做人的道理都寫在裡面了。我發現中國的父母這種要了命的觀念,簡直讓後代子女活在世上活受罪。
G. 真的會有父母算計子女的事情嗎
一般來說,不可能有父母算進去自己兒子的事情,嗯,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要看是否是因為家裡的兄弟姊妹比較多,可能父母比較偏心誰。
H. 子女應該為父母做些什麼 孝順父母的10件事
1,多陪陪他們,2,抽時間聊聊天啊!
3,一定要打個電話問健康啊!
4,不要讓他們擔心錢的問題。
5,現在給他們置辦年貨,讓他們安心過年。
6,逢年過節,及時回家看望老人。
7,回到家裡可以幫老人下廚,或者自己做飯跟老人一起吃。
8,到家的時候可以及時注意老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排除隱患。
9,如果有兄弟姐妹,大家一起相約看望老人。
10,解決老人的後顧之憂,讓老人樂得逍遙,活得舒心。
I. 為什麼父母人為的事,總是會影響到子女
不可以,因為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財產是平行分配的,具體如下。1.《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4.《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5.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J. 父母管子女工作的事,子女該怎麼辦
父母都是為子女好的,如果父母這樣管住的話,可能應該說明確實是一份比較不錯的工作。正常情況下應該讓子女出去闖闖盪,累了穩妥下來了,再找一份比較適合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