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異後的單身探望父母的假期有何規定
沒規定的。正常一樣
2. 現在父母親生病,獨生子女陪護有假期嗎
沒有陪護假,沒有這個說法
3. 探親假中規定,已婚子女探望父母有一定假期,這個父母包括公婆嗎
應該包括吧。。。。
4.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可否探望配偶的父母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是探望配偶、父母的。並沒有探望配偶父母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注意:政策規定「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或父母生育,在產假期滿後,與配偶團聚30天,或與父母團聚滿20天的,則不再享受當年探望配偶或4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待遇。但其往返路費可按規定給與報銷。
(4)獨生子女棎望父母老人假期擴展閱讀
江蘇省政府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六條 職工是否列為享受探望父母待遇的對象,一律以職工的父母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確定。職工與父母戶口不在一地,在按規定探望父親或母親時,其路費報銷和路程假期按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計算(較戶口所在地區近時,按實際計算)。
第七條 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八條 職工因配偶死亡或離婚,從失去配偶滿一年後到再婚前,可參照未婚職工的規定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九條 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超過五十六天(難產、雙產七十天)產假後,又與配偶繼續團聚三十天以上的,雙方當年都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路費可按探親規定報銷一次。
第十條 符合探望配偶或父母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或四年中不能探望配偶或父母時,其不實行探親假制度的配偶或父或母,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一年或四年報銷其往返路費一次。職工本人當年或四年中,則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5. 獨生子女在外地I作父母有探親假嗎
【1】工作在外地的子女,有工作單位的,有探親假。
未婚的,每年一次。結婚的四年一次。
【2】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
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享受探親假待遇。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
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6. 湖南省獨生子女有沒有探望父母親的假期
你好,目前我們國家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獨生子女探望父母的假期。
7.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內容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當初這項政策在學術界爭議很大,當初實行的「一孩」政策而言,當時就遭到一些學者的反對;然而,報刊、雜志和其他輿論工具所充斥的僅是對「一孩」政策的贊譽,不同的觀點卻無聲無息。不同觀點的學者沒有機會「堅守自己的話語權」。這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結果,當初提倡一胎化的學者成了政策制訂者,政策制定者又反過來掌控了學術話語權。不同意見的學者不能發表文章,探討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學術刊物,千篇一律是與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簡直不象學術刊物。學術世界是現實社會發現與糾正錯誤的最後一道防線,由於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學,一開始這道防線就被摧毀了。計生的一些後果,往往不是由計生委與學術界發出警覺,反而是人大政協發出呼籲,比如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社會嚴重老化的壓力等等。
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社會現實
山西省政府組織探索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有別於商業保險機制,這在中國是首開先河,呂梁、晉城、晉中三市地被列入國家首批市地級試點。呂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對獨生子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實行分段獎勵、一保
險等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山西省是中國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的首批試點省份,分段獎勵是指,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保險是指,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女方滿40周歲或雙女絕育家庭從落實絕育措施之日起,可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不低於800元投保金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縣、鄉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負擔。優惠政策還有,獨生子女家庭減人不減地;獨生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收學雜費,屬收費高中生的免收30%的費用;免費為困難的計生戶培訓1-2種生產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體義務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鄉統籌,每年免費為領證獨生子女的母親進行一次生殖健康檢查等。
北京鼓勵獨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北京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和老齡化問題。她同時表示,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
針對網友提出的國內一些地區放寬高學歷、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會松動,李芸莉表示,一個人的素質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學歷高的不一定素質就高。的社會保障政策城市比農村好,農民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比城市要大,應該適當照顧一些農村的人。因此現行的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至於人口結構問題,李芸莉表示,政府對於國家的人口結構問題、年齡結構問題有考慮,實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資源的一個過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們這一代人就可以生兩個子女了。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這樣對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的問題,老齡化的問題都有好處。
8. 福建獨生子女的父母生病了,其兒媳有假期嗎
兒子的媳婦只是個媳婦,不是老人的親生兒女就沒有。
兒媳婦對他自己親生父母如果有生病住院,這個兒媳婦是獨生子女的話就有假
這對老人生病了,這個人的兒子是獨生子女,這個兒子有假。
9. 公務員探望父母假是怎麼規定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3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各省又有細則:
新疆按照 《新人發字[2001]2號》規定,婚後探親假三年一趟,比國家規定少一年。其它還包括職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10. 勞動法中有沒有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父母有病,《勞動法》沒有規定有陪護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有婚喪嫁娶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