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現役軍人,孩子的戶口能跟隨爺爺嗎
去爺爺爺駐地的派出所咨詢,按規定上親生父母戶口上。
⑵ 現役軍人子女,是否可以隨父隨母自願辦理出生登記
現役軍人子女是否可以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辦理出生登記,根據當地戶籍部門政策為準的,各地對於軍人子女落戶的政策各有不同。
對於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可以按照當地要求提供資料自願選擇落戶。
一、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子女可以按隨父或隨母自願辦理出生登記
1.以北京雙軍人子女登記戶口(1)為例子,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出生戶口。隨父登記出生戶口的,需到嬰母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遷出手續;嬰兒父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還需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2.以重慶市關於軍人子女戶口(2)問題為例子,當地對於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所生子女可以選擇具備生活條件的父親或母親駐軍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也可選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
二,一方為現役軍人,子女是否可以按照自願原則辦理,需要以當地文件為准
1.以福州市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婚生嬰兒出生登記(3)為例子,當地對於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當地辦理出生登記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夫妻一方的軍人身份證明(含團級以上);
②《結婚證》;
③《戶口簿》;
④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⑤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單獨立家庭戶的須提供夫妻的《房產證》。
2.以北京雙軍人子女登記戶口(4)為例子,母親一方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出生戶口。隨父登記出生戶口的,需到嬰母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遷出手續;
3.以重慶市關於軍人子女戶口問題(5)為例子,當地對於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現役軍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戶口的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
引用資料
北京雙軍人子女登記戶口.
關於軍人子女戶口問題.
福州市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婚生嬰兒出生登記為例子.
北京雙軍人子女登記戶口.
關於軍人子女戶口問題.
⑶ 什麼情況下孩子戶口可以隨爺爺奶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並沒與對此做出具體規定。
但根據相關法律精神,如果小孩父母和小孩的爺爺奶奶已經分戶,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將戶口落到爺爺奶奶的戶口簿上:
1、父母死亡,戶口已經注銷。
2、父母俱在,因特殊情況無法盡到撫養義務的,如犯罪坐牢,患有精神病,或經相關部門核實,孩子人身受到父母威脅,已經不適合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
3、因上學等原因實際與爺爺奶奶居住在一起。
說明: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爺爺奶奶的戶口在上海等大城市,而父母的戶口在外地,則還應該符合當地戶口遷移的有關條件。
新生兒戶口可以隨爺爺奶奶嗎親屬投靠情形: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孫子女外孫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5、其他親屬關系。
辦理程序: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縣局審批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填寫《申請遷入常住戶口表》表上需填寫單位意見並加蓋公章;
3、身份證;
4、遷入人員戶籍證明及關系證明;
5、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地點址:派出所戶籍室。
相關知識
上戶口
一、給孩子上戶口申請書範本
XXX派出所:
申請人:姓名,年齡,電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事由:本人於XX年X月X日在XX地醫院生育一男孩,現取名為NN,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現申請入戶,望准予申請為盼。
申請人:手寫年月日
二、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復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戶」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
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復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戶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准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三、新生兒上戶口的辦理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四、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⑷ 雙方為現役軍人,子女戶口如何落戶
市民:您好!經台江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核查,根據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戶口落戶憑:夫妻雙方的軍人身份證明(含團級以上)、《結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單獨立家庭戶的須提供夫妻的《房產證》、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的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的關系證明,由派出所窗口民警辦理。
⑸ 現役軍人的子女可以落戶在現役軍人的父母戶口上嗎
現役抄軍人的子女可以落戶在現役軍人的父母戶口上。
一、入戶條件:
1、父母均是本市駐深部隊現役軍人婚後所生的嬰兒,可以在父母駐深部隊所在地申報入戶;
2、父母一方在本市服現役,另一方在外地服現役,可以自願選擇在父親或母親駐軍部隊所在地申報入戶;
二、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嬰兒父母結婚證;
3、父母雙方的軍官證;
4、父親或母親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
5、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政策內生育二孩的,需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及二孩生育證明,同時提供其他子女的戶籍資料;
7、超過一個月申報,且嬰兒出生時其父母或其中一方部隊駐地還在外地市的,需提供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未隨父或母入戶的證明;
三、辦理程序:
1、嬰兒父母持以上入戶資料到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並如實填寫《嬰兒出生登記申報表》;
2、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後出具受理回執,逐級呈報分局、市局主管部門核准;
3、經審核批准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報人父母持回執、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⑹ 我是軍人,沒有戶口,請問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戶口可不可以跟著爺爺奶奶
孩子的戶口可以跟著爺爺奶奶,可以到當地戶政部門提供軍人證明材料,做戶口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6)現役軍人子女戶口祖父母擴展閱讀
孩子如需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⑺ 現役軍人的子女可以落戶在現役軍人的父母戶口上嗎
現役軍人沒有戶口,如果父母一方是現役軍人的話,可以把戶口落在另外一方戶口上;或者落在現役軍人父母所在地戶口上。
⑻ 孩子戶口可以上到爺爺奶奶戶口上嗎
孩子戶口正常請況是不可以上到爺爺奶奶戶口上的,孩子的戶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但是特殊情況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可以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變更到爺爺奶奶的戶口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六條: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人口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8)現役軍人子女戶口祖父母擴展閱讀
新生兒戶口登記注冊流程:
1、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父母持書面申請、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到新生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2、被遺棄嬰兒登記(未滿一周歲)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規定的,由收養人憑其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收養證》原件和復印件,由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不符合上述規定,但確已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憑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收養公證書》,由派出所調查核實後,辦理戶口登記。
其它情況由監護人憑局面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知情人證明、居住地單位或街道、(村)組證明和民警調查核實材料辦理出生登記。
3、軍人所生子女登記
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既可選擇具備生活條件的父親或母親駐軍所在地,也可選擇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
申報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落戶單位或街道(村)意見、《出生醫學證明》(註:選擇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登記的,需父母雙方部隊證明);
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是現役軍人的,憑申報人書面申請、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父親或母親部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在有常住戶口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
戶口登記機關在辦理上述「出生登記」業務時,應查驗計劃生育證明,沒有的,仍應辦理出生登記,並將情況每季度報給當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
⑼ 父親當兵,孩子的戶口能隨爺爺嗎
可以的。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隨地方居民一方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所生子女即可在其父母部隊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也可在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登記戶口。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你的妻子不是軍人,那麼孩子只能落戶在你妻子的戶口所在地。
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政策,從1998年7月22日(含當天)起實行。凡新生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既可以在父親也可以在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對1998年7月22日以後出生已經隨母登記常住戶口,現要求遷往父親常住。
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嬰兒,可按現行戶口遷移審批程序,准予辦理落戶手續;對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根據《通知》第一條規定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妥善解決他們的落戶問題;對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已隨母落戶、尚未成年且要求投靠父親遷往。
城市落戶的,可以本著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分期分批逐步解決他們在城市落戶的問題,對其中的學齡前兒童應當優先予以解決。對計劃外生育未經計生部門處理的,公安部門在辦理嬰兒入戶手續時應及時通報當地計生部門。
(9)現役軍人子女戶口祖父母擴展閱讀: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了對人口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社會變動」(社會身份)等事項的管制辦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部戶口管理條例,基本統一了全國城市的戶口登記制度。
1955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等級制度的指示》的發布統一了全國城鄉的戶口登記工作,規定全國城市、集鎮、鄉村都要建立戶口登記制度,戶口登記的統計時間為每年一次。
1985年7月,《公安部關於城鎮暫住人口管理的暫行規定》的出台標志著城市暫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為人口管理現代化基礎的居民身份證制度頒布實施。
2001年3月頒布的《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標志著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推進。通知規定,對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的人員不再實行計劃指標管理。
⑽ 軍人子女戶口可以落在外公外婆名下嗎
在當事人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前提下,是可以的,否則應該在配偶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孩子的戶口。
為便於說明,以山東省為例:《山東省戶口登記管理規范(試行)》(魯公通(2016)179號):
第二十一條 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所生子女可以在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或者部隊駐地集體戶申報,也可以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
第二十二條 夫妻雙方男方為現役軍人、女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女方申報;女方為現役軍人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在女方部隊駐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