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不肯支付我獨生子女費用(每月30元),怎麼辦
可以與單位先協商解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成到法院起訴,如果證據和事實清楚的話,你的訴訟一定會有好的效果。協商不成的,向計生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解決。單位要是不發獨身子女費,建議你回你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去辦理,准備什麼材料就是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建議你去自己咨詢,但是到居委會一般幫著無工作失業人員辦理,看看你那的居委會幫不幫你申請。
政策規定由單位支付,也沒有必要去居委吵鬧。我覺得制定政策的這些人根本就沒有了解底下的情況,盲目的讓單位支付,可是又沒有制定另一個政策去約束單位。所以現在很多單位都理直氣壯的不發,因為沒有一個部門能拿他們怎樣。最好就是大家聯合起來,要求更改政策。
B. 單位支付的獨生子女費憑證該如何做是放在工資里還是另外做一筆另外憑證後面附的憑證是什麼
獨生子女費放在工資中,若扣稅,將獨生子女費減出去,因為獨生子女費是免稅項。
C. 獨生子女費是政府發還是企業發
獨生子女費是計生委發放
D. 獨生子女費是由國家撥款發放還是由企業承擔私營企業該承擔嗎
一、獨生子女補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發放,可以直接去戶籍所在地領取,也可以持戶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領取。
該款項會發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為發放到個人手中。
如果存在這方面的疑問,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
二、國家對獨生子女的相關獎勵和補助: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每月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5-10元。
(二)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每個地區可能有所不同):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三、注意: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
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E. 是不是每個用工單位都應該支付給員工獨生子女費
不需要,獨生子女獎勵由衛計部門在孩子出生時發放,2016年後沒有了
F. 企業必須支付員工的獨生子女費嗎
about men, things and far-off countries I had seen, the Green Mountain
G. 獨生子女費為什麼要單位開證明
這個是政策,這就是中國的手續;嘿嘿,忍忍吧!
H. 獨生子女費由誰發放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8)獨生子女費為何要單位支付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政策紅利:
國家層面
在資源嚴重匱乏的年代,獨生子女家庭給國家節約了大量資源,在經濟社會建設進程中,他們又為國家培育出了高素質的人才。更為重要的是,因為他們的犧牲和示範,整個社會的生育觀念發生了深刻變化。「越窮越拚命生孩子,越拚命生孩子越窮」的誤區終於得以徹底顛破,相對理性的生育觀得以確立。
切切實實地提高了中國女性地位,極大改善了中國整體國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國人口與有限資源的矛盾得到相對緩解,之後二十幾年中國經濟實現騰飛, 真正解決了困擾中國人幾千年的溫飽問題, 避免中國陷入馬爾薩斯陷阱。
歷史不能假設。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理論上少生了4億多人,客觀上解決了數億人的貧困,加速了中國人口、經濟和社會的轉型,提前實現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
社會層面
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時期,中國社會跨時代意義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避孕套,普及生育知識,斷絕中國幾千年表兄妹結婚陋習;
2、用九年義務教育強迫農村家庭讓女孩接受教育,推廣現代化小家庭觀念,打破傳統大家族制度對於青年一代的枷鎖;
3、推廣晚婚晚育和優生優育,中國農村社會徹底斷絕16歲、17歲早婚現象;
4、讓女性第一次真正成為家庭成員的一份子,並擁有遺產繼承權利;
5、同時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普及社會保險概念。
I. 獨生費究竟由哪支付
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支付途徑主要有:(一)其父母雙方有單位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付一半,雙方同在一個單位的,由該單位全額支付;(二)父母一方有單位,另一方無單位的,由有單位的一方所在單位全額支付;(三)臨時工在單位工作半年以上,其獨生子女的保健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四)承包或自開自辦商店、廠礦、石場、工程等業主,負責支付僱用人員的獨生子女保健費;(五)非個體協會會員的個體運輸、行醫等有業的或自動離職的人員,獨生子女的保健費自理;(六)雙方為農(漁)民、無業的城鎮居民和散居在單位住宅區內的無業人員,由鄉、鎮、城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J.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怎麼解決
單位不發獨生子女費可向勞動部門舉報。這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如果單位不給發獨生子女費,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投訴的方法,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10)獨生子女費為何要單位支付擴展閱讀: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