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可以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嗎
父母不能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根據法律規定,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監護人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對於「為被監護人的利益」的情形,我國法律還未作出相應的規定。根據司法實踐,以下情形可以視為「為被監護人的利益」:
1、作為監護人的父母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學費等,需要處理未成年人房產的。
2、作為監護人的父母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比如治病等,需要處理未成年人房產的。
3、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作為監護人的父母為未成年人支付侵權賠償款,需要處理未成年人房產的。
4、未成年人的房產遇合法拆遷,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在不放棄房屋拆遷補償權利的情況下與拆遷部門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而處理未成年人房產的。
5、作為監護人的父母需要出售舊房來為未成年人購買新房改善居住條件時,且購買的新房價值等於或大於舊房的價值,而處理未成年人房產的。
相關法律可參考:
《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意見(試行)》第10條 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貳』 老人贈予未成年孫子的房產其父母有權處置嗎
沒有權利處置!只有產權人才有權利處置屬於自己的房產!
『叄』 父母是否有權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
房產來寫在子女的名下即視為將房源產贈與子女,父母無權出售的,除非是為了子女的利益。
依據《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肆』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 父母是否有權出售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只有在為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處分其財產。
但是,「是否為子女利益」並無一定標准,難以判斷。對此,應根據具體情形考察。如在父母陷於生活窮困時,為取得子女適當的保護及教養所需的費用,而處分子女財產,是為子女利益;如果父母以子女財產清償自己的債務,或以子女的財產為自己的債務設立抵押,則明顯是不利於子女利益的處分行為。
參考資料:孩子名下房產父母有權處置嗎?http://akgz.anka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7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伍』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父母是否有權出售
沒有權利,房產屬於排他性物權。父母干涉屬於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陸』 父母有權力處置未成年人的財產嗎
不可以。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子女用自己的錢養活自內己,而逃避其容撫養義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保管並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其使用或處分該財產必須對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隨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財產,更不可以將未成年人的財產贈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對未成年人不利的處分。
『柒』 父母有權隨意處置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嗎
不可復以制。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子女用自己的錢養活自己,而逃避其撫養義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保管並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其使用或處分該財產必須對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隨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財產,更不可以將未成年人的財產贈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對未成年人不利的處分。
『捌』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父母有權出售嗎
房產寫在子女的名下即視為將房產贈與子女,父母無權出售的,除非是為了子女的利益。
依據《民法通則》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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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未成年子女的房產父母有權住嗎
當然有權住了,未成年人可以名下有房,但是父母必須是其法定監護人。
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意見第10條規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